2017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典型案例之四
严格执法程序是确保案件质量的根本保证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工商局查处侵犯泰山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解析


一、基本案情
经查:当事人张某从济南好运泉酒业有限公司购进散装酒后,租赁某超市一楼店铺,门面上方是泰山散酒茶叶的招牌。当事人在酒坛、酒瓶上贴上突出“泰山”字样的喜缘泰山酒庄以及加盟电话和二维码标签,在经营场所的门面、广告牌、货柜、手提袋等方面都突出使用泰山的标识,侵犯了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酒类商品上注册的泰山及图商标专用权,属于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二、定性处罚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工商局认为,泰山牌及图是山东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使用商品是酒,商标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的广告牌、酒瓶、坛、酒桶、货柜和手提袋上突出使用泰山标识,是仿冒泰山牌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泰山区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没收侵权散装酒567.5公斤,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7个,罚款195178.8元。
三、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在听证阶段,当事人未提出任何异议。在当事人缴纳罚款、案件执行完毕后,当事人向泰山区法制局提起复议,争议的焦点有三个:一是定性不准确,二是处罚主体不恰当,三是处罚的幅度过高。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泰山区工商局给予一一解答。
(一)对当事人侵犯泰山牌注册商标的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该案中,泰山牌及图形是山东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使用商品是酒,商标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该公司是山东省44家重点工业企业集团之一,综合实力和经济效益连续多年保持全省同行业第一。泰山牌商标有较高知名度,2016年,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产量3.89万千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64亿元,纳税3.12亿元,继续稳居全省白酒行业前列,公司注册与泰山有关联的商标82件,为保护泰山商标起到了一定作用。公司出品的泰山特曲、泰山老窖、泰山大曲是泰山牌系列白酒中的三大品牌,畅销山东省内外,为广大消费者所喜爱。
当事人张某注册的喜緣泰山商标,注册使用的商品是薄荷酒、蜂蜜酒、苦味酒、茴芹酒(利口酒)、亚力酒、苹果酒、梨酒、白兰地、烈酒(饮料)、清酒(日本米酒),不含白酒。然而,当事人从济南好运泉酒业有限公司购进散装白酒后,在某超市租赁场所从事散装酒经营活动,并且在经营场所内悬挂含有“泰山酒庄”“泰山散酒茶叶”字样的广告牌,在酒瓶、酒坛、酒桶、货柜上突出使用含有泰山标识的喜缘泰山酒庄标签,在手提袋上印有含有泰山酒庄和喜缘泰山字样的标识,与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泰山牌及图形商标近似,而且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这些白酒也不是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
凭借泰山牌白酒在泰安市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知名度,即使当事人不作任何宣传和解释,也足以造成消费者误以为泰山酒庄所销售的散装白酒是由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容易造成混淆。当事人的以上行为,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笔录及图片、当事人的询问笔录、泰山酒庄标签、商标注册证明、租赁合同及收款收据、销售记录明细单等。
(二)认定违法主体准确。
在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扫描店内标签二维码,显示“山东双鹤酒业有限公司泰山散装酒”,主页顶端显著位置标注“泰山酒庄,中国高端散装酒第一品牌”。同时,当事人两次与某超市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都是以张某的名义签订的,交款也是张某个人所交。因此,泰山区工商局认定张某是本案商标侵权的主体是准确的。
(三)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合理。
泰山区工商局接到市工商局转来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泰山酒庄系列连锁店的举报信后,在泰安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对当事人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
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销售散装酒的营业额是130119.2元,按照最低标准1.5倍进行处罚,罚款数额是195178.8元,罚款额度有法所依,适当合理。
最后,泰山区法制局经过对案件的反复审查,维持了泰山区工商局对本案的处罚决定。
四、案件的特点及体会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傍名牌”案例。本案特点:一是当事人自己注册有喜緣泰山的商标,注册使用的商品是薄荷酒、蜂蜜酒等,但不是白酒,在使用时却突出“泰山”两字;二是以大型商场为掩护,在商场内设立柜台,让消费者误认为是商场经营,掩盖了个体经营的真面目;三是在标签的二维码上可以扫描出“山东双鹤酒业有限公司泰山散装酒,中国高端散装酒第一品牌”和经营者的相关信息,更增加了消费者的信任度和企业的科技含量。
在本案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的体会是:首先,上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指挥领导是办案的关键。对于本案的查处,泰安市工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相关业务科室“联合会诊”,集体研究,指导和配合泰山区工商局查办此案,在调查取证、适用法律、应对复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让基层办案人员吃了“定心丸”,鼓舞了干劲,确保办成一件铁案。
其次,严格执法程序是确保案件质量的根本保证。细节决定成败。从立案到调查取证,执法人员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时限去办理,在细节上下功夫,仅现场调取的销售凭证就达100多份。执法人员对每份凭证上销售的散装酒金额逐一进行反复计算,双方认真核对,确保毫厘不差,使当事人心服口服,无漏洞可钻。这也是复议过程中“不败诉”的关键。
最后,严格办案纪律是确保公正执法的前提。如果办案人员有吃请等不廉洁的问题,就会使案件的查处掺杂水分,既难以树立执法权威,也有损政府形象,案件调查还会处于被动。因此,执法人员必须讲规矩,守纪律,确保公正执法。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工商局 石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