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20户菜农的利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6月05日 A2 版)

  近日,江苏省如东县大豫镇农场社区农民何郁山、季宜平、吴爱华来到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蒋洪生的办公室,满面笑容地将一面锦旗送到蒋洪生手中,锦旗上印着“农民消费者的守护神”烫金大字。他们激动地说:“感谢市场监管局高效维权,为我们讨回了50万元血汗钱。”
  去年11月13日,也是在这间办公室,坐着大豫镇农场社区20名满脸愁容的菜农。西兰花是来访菜农种植的主要经济作物,他们每户种植西兰花少则几十亩,多则数百亩。2017年6月,他们通过电话订购并使用山东某农业公司生产的育苗基质之后,出现西兰花死苗现象,菜农损失惨重,而使用其他品牌育苗基质的菜农所种的西兰花却长势喜人。菜农们一致怀疑他们使用的育苗基质存在质量问题。向多个部门反映无果,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向县市场监管局求助。
  了解情况后,蒋洪生立即召集稽查科和大豫分局负责人商讨如何处理。面对几十双无助的眼睛,他当场表态:“农民利益无小事,一定要尽最大努力把事情查清楚,给受损农民一个交代!”
  接到投诉的第二天一早,大豫分局局长袁泉带领分局稽查骨干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在大豫镇农场社区,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查看涉事育苗基质,与受损农户面对面交流。
  在多方了解情况后,县局稽查科和大豫分局抽调骨干组建专案组。由于涉事企业不配合,加之该育苗基质执行标准混乱、对口检验机构难觅,给调查带来极大的困难。如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一方面多次与山东生产企业联系,一方面多方打听检验机构,终于在县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帮助下,找到了对口检测机构——上海英格尔公司,并委托质检所将库存的育苗基质抽样送检。2017年12月1日,经上海英格尔公司检验出具报告,上述育苗基质有5项指标不达标,均为不合格产品。
  拿到检测报告的执法人员底气十足。为最大限度地挽回菜农经济损失,专案组又多次召集由大豫镇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和涉事菜农共同参加的协调会,最终确定了以产品不合格为由提起诉讼,并提请法院司法鉴定,进而要求生产企业赔偿损失的维权思路。
  面对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经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等部门耐心劝解,生产涉案育苗基质的山东某农业公司终于不再推卸责任。
  今年5月7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决定,由山东某农业公司一次性赔偿大豫镇农场社区季宜平等20户菜农减产损失50万元。

□卢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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