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测分析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6月21日 A5 版)

  本报讯 为全面掌握新疆网络商品交易发展状况和突出问题,加强数据分析运用,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测分析工作,编写2017年新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并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场监管总局,向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核实并转交相关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该分析报告将为网络市场监管提供支持,为社会各界提供参考。
  本次监测范围为自治区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及网店、独立交易网站,监测重点为平台、网站、网店数量及区域分布、重点商品销售情况以及广告、合同格式条款合法性情况。通过监测,自治区工商局掌握了自治区网络经营主体情况、网络商品交易整体情况及重点商品网上销售情况;采集了自治区网络经营主体信息,完善了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对自治区网络商品交易合法性情况进行搜索监测,发现了一批违法线索。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局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监测发现,新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呈现以下特征:市场主体及自然人开设网站、网店总体经营比较规范,消费者满意度较高,网购好评率达97.47%;网络经营主体以自然人在平台开办网店为主,疆内企业入驻平台比较集中;疆内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独立交易网站分布较为集中,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数量位居前三;开办1年至3年的疆内平台和独立交易网站数量较多;自治区各地网络商品交易额以10亿元以下为主,超过50亿元的只有乌鲁木齐市。
  根据监测情况,自治区工商局将发挥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与数据共享,积极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问题,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服务自治区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嘉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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