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向“大家做标准”转变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9月05日 A1 版)

  从改革开放开始,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就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方针,197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家标准总局,标准化的技术基础作用得以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更是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深化改革全面推进
  40年来,标准化工作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就。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发布。《方案》明确六项重大改革措施——建立高效权威的国务院标准化统筹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标准化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成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级;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的规模和数量;鼓励学会、协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制定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中国产品、技术、服务、工程走出去。
  《方案》发布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迅速推进。深化改革打破了政府单一供给的标准格局,推动了新型标准体系建立,促进了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强制性标准瘦身健体,废止转化5000余项;推荐性标准优化完善,全面复审超过10万项;团体标准蓬勃发展,1000余家机构发布3000余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释放活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以来,声明公开的标准近80万项,超过改革开放以来有效备案的企业标准总和,探索建立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这些措施不仅强化了标准化的技术基础作用,也拓宽了标准化技术基础的内涵。
  为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的作用,国家标准委加强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建立国家标准立项评估机制,45%的项目未获通过;开展国家标准实施后评估,国家标准立项周期缩短了50%,审批周期缩短了40%;加大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和奖惩退出力度,完成511个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近5年来整改、暂停、撤销 107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流程,加快急需的基础通用标准立项速度。

法制建设硕果累累
  1979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1988年7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同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199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发布。2001年4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时批准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化事业进入新的阶段。
  2017年11月4日,习近平主席签署第78号主席令,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这是我国标准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新《标准化法》固化了标准化工作的改革成果和成功实践,确立了我国新型标准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扩大了标准应用范围,强化了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新《标准化法》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进一步加强了标准化的技术基础作用。

走向国际实质进展
  1978年,我国重新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为国际标准化大家庭中的一员。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水平不断提高,担任国际性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主席和秘书长职务的专家越来越多,承担制修订的国际标准也越来越多。我国于2008年当选ISO常任理事国、2011年当选IEC常任理事国;我国专家先后成功当选ISO主席、IEC副主席和ITU秘书长。
  继1999年我国成功举办了第22届ISO大会之后,2016年9月,第39届ISO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李克强总理出席大会并致辞。“标准促进世界互联互通”形成共识,大会发布了《北京宣言》,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截至目前,我国已拥有ISO和IEC技术机构主席、副主席69名,承担技术机构秘书处88个,主导制定国际标准508项,在国际标准组织的注册专家已超过5000人,是近年来承办技术机构会议数量、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人数等方面最多的国家之一。尤其是最近5年,我国新承担24个ISO/IEC技术机构秘书处工作,30人担任ISO/IEC技术机构主席、副主席。我国主导制定ISO/IEC标准316项。标准化服务国家重大主场外交,加强标准化合作写入G20贸易部长声明,与4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82份标准化合作协议,有力促进了互联互通,对“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了显著作用。党和国家领导人见证了我国与法国、德国、英国、希腊、墨西哥、沙特、意大利、白俄罗斯、欧盟等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的11份标准化合作文件。

治国理政全面发力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来,标准化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技术基础作用更加凸显。围绕中央提出的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等要求,国家标准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服务“三农”,从源头确保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国家标准委围绕中央提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要求,大力推动装备制造业、消费品标准提升工作,加快节能减排标准的制定和更新,持续开展的循环经济、高新技术、高端装备、服务业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显现。
  截至2018年上半年,我国共有国家标准36017项,其中强制性标准2086项,推荐性标准33547项,指导性技术文件384项;行业标准备案总数达到61197项,地方标准备案总数38880项。标准化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后,标准化工作提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为重要的技术基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都纳入标准化轨道,全面提升我国的标准化水平和国家治理水平。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制度,标准化正在从专业技术向专业技术与国家治理相融合转变;基本形成了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新型标准体系,标准正在从政府单一供给向政府和市场多元供给转变;基本形成了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全域标准化新格局,标准化正在从传统领域向全面建设转变;基本形成了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可喜局面,标准化正在从跟踪学习向积极参与转变;基本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氛围,标准化正在从“专家做标准”向“大家做标准”转变。

□中国质量报记者 徐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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