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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电视

  (2019年2月27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 茅

在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年03月19日 A2 版)

  (2019年2月27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 茅

编者按
  
两会期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就“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双随机、一公开”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的重要内容,对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必将起到积极作用,也是激发市场活力的一种措施。2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张茅出席会议并讲话。本版今日刊登张茅在会上的讲话内容,希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等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监管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谈几点意见。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事关重大,必须抓紧抓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李克强总理亲自提出、倡导并推动此项改革措施,2018年3次听取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汇报,并要求尽快制发有力度的文件,明确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联合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职责任务。韩正、王勇、肖捷等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多次提出有关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连续3年作为重点任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我理解,这项改革之所以尤为重要,主要在于四个方面:
  首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举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大量增长,目前已超过1.1亿户,监管对象和监管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市场监管领域过去常用的“巡查制”“网格化”等监管方式难以为继。新形势下也不能再通过看执照、标签、保质期等简单的方式进行检查,而是要对市场主体经营、产品质量等进行深入检查,同时降低监管成本。为此,国务院提出以双随机抽查替代巡查,在降低监管成本的同时显著提升监管效能,适应了改革新形势,成为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一招。2018年,市场监管系统抽查企业160.1万户次,占全国企业总数的5.28%。通过抽查,将违法违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高了监管效能。
  其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将双随机抽查作为企业依法经营的“紧箍咒”,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失信企业,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增强了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改变了过去政府为企业背书的不合理状况,实现了由企业对政府负责向对社会负责、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推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2018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日均访问量9410万人次,表明社会对企业的信用和信用信息非常关注。
  第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过去市场监管领域存在多头重复检查、检查过多过滥、随意任性执法等问题,增加了企业负担,也为监管部门留有寻租空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行政检查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且在阳光下运行。没有纳入随机抽查的范围或未发生异常情况,不得随意检查企业,不能“想查谁就查谁”,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营造宽松、公平的市场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覆盖率和推进程度,是当地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对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现了监管方式的整体创新。这次国务院出台《意见》,在2015年国办相关文件基础上,充分吸收借鉴各地探索成果,对这项改革的顶层设计进行了完善,对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出了新要求。从过去单个部门的“双随机”到联合“双随机”,不仅是监管任务的合并,更重要的是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并有助于避免部门之间多头执法、标准冲突、责任扯皮,有助于破解过去“运动式执法”带来的弊端,有助于发挥地方政府在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推进作用。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三个关键词。一是“随机”,通过随机摇号检查,对企业“利剑高悬”,能够促使企业自我约束、诚信守法经营;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使检查更加公平公正。二是“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公开了,过去很多很难解决的问题就迎刃而解,发动社会监督,效果很好。三是“联合”,这次不再是一个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国务院要求的十几个部门进行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国务院《意见》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加快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我们要深刻认识这一新型监管机制对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对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这项改革。

二、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根据国务院《意见》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这项工作。《意见》还提出,省级政府承担“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和工作平台建设,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积极牵头推进《意见》部署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推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方支持,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尽快组织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机制,科学划定本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参与范围。《意见》从国务院机构层面确定了16个部门,为推进这项工作划了大致的工作范围。在此基础上,各地可以将更多相关部门纳入进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当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要片面追求参与部门的数量,也不要相互攀比。
  二是要统筹建立省级“一单两库”和工作平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汇总各省直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省市场监管领域抽查事项清单,并统筹建立全省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以现有的、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建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为依托,建立完善省级统一工作平台。各地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省级平台整合融合。
  三是要构建联合抽查工作常态化模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推动形成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平等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务实高效的“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模式。不能今天查明天不查、本季度查了下季度不查,要突出“常态化”,形成监管震慑。地方各级相关部门在做好本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基础上,积极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本领域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抽查需求和联合部门范围,做到查有实效。我们也要注意,不能贪大求全、形式主义,不能“为了联合而联合”。
  四是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国务院《意见》要求,将各部门抽查和联合抽查的检查结果及时归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进行公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公示系统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协调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职责、做好衔接,依法严格惩处。同时,要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要纳入部门联合惩戒的范围,让双随机抽查真正起到震慑违法的作用。

三、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共同落实国务院《意见》各项要求
  贯彻落实好《意见》,需要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我们要按照《意见》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落实。近期,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调整完善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础,也是厘清监管责任的重要依据。为保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实施,请各部门尽快按照国务院《意见》要求,在本部门现有抽查事项清单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要明确将哪些监管事项纳入清单,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监管,既要尽可能在日常监管领域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的适用范围,又要避免搞“大而全”,将抽查事项清单等同于监管事项清单。清单尤其要尽可能地涵盖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对社会影响大的领域。同时,相应制定调整“两库”和抽查工作指引,形成“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完整体系。我们将适时请各部门提供抽查事项清单并进行汇总。
  二是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国务院《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各部门切实提升全系统重视程度,积极转变监管理念,真正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系统的改革措施来抓。请各部门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要求和指导,及时出台相关落实意见,部署地方各级部门制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与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以此作为本领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
  三是共同研究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各项制度。国务院《意见》提出,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标准和实施办法,这也是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确定从性质上适宜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的事项和参与部门,尽可能将针对同类市场主体的多部门监管职责纳入联合双随机抽查。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联合抽查的操作办法,并将其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依据。这是一项开创性工作,缺乏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要靠大家积极参与、集思广益、共同推进。

四、带头做好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打铁还需自身硬”。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中央确定的5支综合执法队伍之一,承担近60%的涉企检查工作。市场监管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效果,直接关乎营商环境的提升、关乎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按照国务院《意见》要求,我们已出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包括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下一步,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机构改革后各业务领域的融合,切实统一监管理念、明确各类标准,做好各监管领域“专业库”建设、总局本级抽查计划制定等工作,提出各条线抽查比例的具体要求,加强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对涉及《清单》内的监管事项,原则上不再对地方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从今年开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总局新的部署要求,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尤其要把握好五点:
  一是要加强内部融合,发挥整体优势。立足机构改革、职能整合,调整完善省级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细则。科学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事项,应当在计划中合并安排抽查。认真研究、统筹规划,确保完成今年总局要求的各类抽查覆盖企业总体比例不低于5%这一目标。
  二是要加强定向抽查,提高监管效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是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定抽查工作计划时,要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本辖区市场突出风险,有针对性地安排抽查任务。要将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抽查,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需要强调的是,对任何检查对象都不能“免抽查”“免检”,即使守信企业也不例外,今天查完了明天如果抽到就还要去查,不要让企业有任何侥幸心理。否则就相当于政府给企业作了背书、挂了“红榜”,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政府公信力。
  三是要坚持严查严管,强化监管震慑。对抽查到的企业,要进行严格检查,对企业是否合规经营、存在什么问题要查清楚。比如企业的认缴出资情况、年报信息的真实性等,都要严格检查。要切实发挥“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基本和主要手段的重要作用,对群众尤其关切的如产品质量、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也要查清楚,给群众一个交代。抽查不能再像过去一些领域的巡查一样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严查严管、取得实效,真正把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起来,把企业的信用体系建立起来。
  四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国务院《意见》提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这就要求一线监管人员具有很强的责任意识和相当的履职能力。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整合后,监管人员承担了更多的专业性监管任务,需要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业务水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集中授课、以干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实效,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履职能力水平。总局也将大幅增加培训班次,让更多基层干部接受综合性业务培训。
  五是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市场监管总局各个部门、各司局领导,要深入第一线,亲身体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怎么操作的、存在哪些问题。特别是信用监管司,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也要带头深入一线,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同志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否落实到位,关系到“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成败。我们真切期待,各相关部门一如既往地支持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共同落实好国务院《意见》,坚决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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