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智能电视开机广告设个关闭键
买回智能电视,一开机就被广告“骚扰”,这是许多消费者共同的经历。
智能电视有网络接入功能,由于厂商后台操控,消费者只要将智能电视接入互联网,开机广告总会不请自来,不能跳过、不能快进,只能眼巴巴等着广告播完,这的确令人烦恼。对此,曾有客服人员辩称,智能电视开机有较长的等待时间,植入开机广告有利于缓解等待的枯燥。但是,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开机也有几秒至十几秒的等待时间,怎么没见开机广告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智能电视强制植入开机广告,即使消费者不愿看广告也得“被广告”,这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也是在藐视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
或许有人说,对厂商而言,智能电视在影视资源等方面比传统电视投入多,价格设置得也不高,有理由通过向广告主收取开机广告费用、向消费者收取VIP会员费用等方式赚取利润,消费者对此要有正确认识,毕竟有得就有失。
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片面的。智能电视在影视资源上的投入多以及价格低,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将市场竞争的结果交给消费者埋单,未必公平。若厂商有理由强植开机广告,消费者有充足理由拒绝。《广告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若植入开机广告,厂商就要给消费者提供拒绝的选项。不支持关闭开机广告,或只可通过充值会员费来取消开机广告,都是不可取的。
一句话,对于开机广告,电视厂商应该让消费者方便地收看或取消,而非被迫观看。相关部门应该未雨绸缪,早点将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纳入监管,以免损害更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李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