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加强部门协作严查无证无照经营
本报讯 今年以来,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和辽宁省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监管”原则,区分无证经营、无照经营和无证无照经营不同情形,落实“查无”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辖区市场环境。
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向社会公众宣传阐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新理念新原则,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和后果,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针对辖区实际,该局制定出台了《阜新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实施办法》,进一步放宽豁免登记的范围,明确无证经营监管、查处职责,同时,针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处罚规定的无证经营行为,作出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彻底解决因职责不清、查处无据等因素造成的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监管缺位等问题。
同时,该局全面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做到“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对政府明确划定的免于登记的区域和行业,不按无证无照经营进行监管;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依法帮助市场主体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加大对弱势群体无证无照经营的引导办证办照工作力度,促进全市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加大对屡关屡开、拒不办证办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目前,阜新市各县区普遍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登记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加强信息共享。各“查无”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落实《阜新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信息抄告制度》,及时将吊销、撤销、注销许可证件的信息抄送给市场监管部门。
截至目前,全市已查处无证无照经营364户。
□王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