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印发意见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吉林省将按照国家“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要求,强化对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着力优化质量认证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发展和服务模式,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能级。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2年底,吉林省质量认证体系发展形成工作新格局,标准体系、组织体系、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融入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产业规模扩大,公信力显著提升。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组织大幅增加,全省通过认证的企业组织达1万家,获得认证证书达2万张以上,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产值达50亿元,形成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和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
《实施意见》从加强质量治理能力建设、抓好重点领域质量认证工作、优化质量认证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个方面提出12项任务。
为保证完成任务,吉林省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健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省、强市、强县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李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