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式防控 痕迹化管理

十堰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监管检查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0年08月18日 A6 版)

  本报讯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印发《2020年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市20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224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分类监控,实施重点盯防、痕迹化管理。
  近5年来,十堰市特种设备数量每年平均增长接近12%,高出全省平均增速约两个百分点,电梯、锅炉、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急速增长,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任务日益繁重。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在探索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进行分类监管的基础上,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各类特种设备的风险特点、所需监管要求以及各地特种设备数量和监管力量实际情况,向十堰市人民政府提出了编制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增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市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巩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效果。
  此次编制计划确定了2020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以及近两年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投诉举报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保证每年对其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列入本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非重点监督检查使用单位,每个单位至少抽查1台(套)在用特种设备。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在监督检查时,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的内容和程序进行,认真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按月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建立现场安全监察工作台账,发现使用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立即或限期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正,消除事故隐患。

□王 波 贺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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