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专项行动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0年10月14日 A4 版)

  本报讯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日前组织召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专项行动推动会,通报专项行动进展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9月12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2020年天津市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天津市振兴老字号工作方案(2018—2020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老字号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优势,巩固3年来振兴老字号工作成果。根据《通知》,9月15日至12月25日,天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专项行动。
  推动会上,天津市市场监管行政综合执法总队负责同志对《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百日专项行动方案》作出说明,要求各区执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侵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与此同时,重拳整治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冒用老字号企业商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擅自悬挂老字号标识牌匾和非直营店、加盟店餐馆在服务中声称“正宗老字号”等侵权违法行为,为天津市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升老字号品牌经济效益和市场活力。
  推动会对推进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二是统筹执法与宣传,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市、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要选派精兵强将,认真研判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特点,找准执法发力点,对侵权行为勇于亮剑、大胆执法。要增强服务意识,对照天津市老字号名录与企业建立联络沟通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和政策宣传。三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百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反复侵权、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依法从重处罚。

□李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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