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治理理念提升治理效能 促进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编者按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维护平台经济良好市场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座谈会,20家国内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在会上签署了《互联网平台企业关于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承诺》,向社会郑重承诺,将依法合规经营、坚持互利共赢、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平台治理、加强企业自治和沟通协调。
为切实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部署,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牢固树立治理理念,创新监管模式,引导督促平台企业践行承诺。同时,积极开展调研走访,研究电子商务领域新业态发展趋势和运行模式,聚焦问题精准施策,促进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本期刊登专题,供读者借鉴。
浙江:压实平台责任 促进社会共治
压实平台治理主体责任。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指导平台依托互联网与数字技术,构建主体准入、商品管理、广告与经营行为监测等治理体系。阿里巴巴、蘑菇街和贝贝等已实现与省市场监管的大数据校验,确保每个经营主体信息真实、可追溯,还能及时清除失信商家。与此同时,分局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浙江省广告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要求平台坚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坚决反对利用技术手段强制、胁迫商家签订独家协议的行为,保护商家在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享有平等的谈判地位,保护商家的自主经营权和选择权。
强化行政指导。对于网络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涉及到平台经营者的,省局网监分局依法指导企业坚决落实、积极整改。比如,就阿里巴巴与格兰仕之间的商业纠纷,积极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消除分歧继续开展互利共赢的合作。
加强网络商品质量管控。积极发挥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的作用,定期开展抽检,建立品质信息共享机制,对于不合格的商品,及时采取下架、删除等措施。指导阿里巴巴率先接通国家3C数据库,做到实时匹配和校验,得到有关单位高度认可。
推动社会共治。指导阿里巴巴联合品牌方建立“大数据打假联盟”(AACA),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通过“红盾云桥”建立线上连接互动机制,及时处理平台与执法机关之间的执法协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事务,其中执法协查的响应时效,从平均6个月降为24小时;依托人民调解、大众评审等机制,处理有关纠纷与争议,力求“矛盾不出网”,打造数字时代“新枫桥经验”;准确把握“后疫情时代”对网络消费带来的影响,深入调研社交分销、网红直播、社区拼团等新型电商行业形态,及时掌握平台发展情况及其动向,牵头成立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围绕“专班干、政策包、精准定、实名制、线上走、公开查、快兑现、资金池、月度评、全程督”10个关键词精准施策,推动消费迭代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化疫情挑战为发展机遇,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分局
北京:双向联动共建共享 贡献互联网治理“北京经验”
把握发展趋势 厘清平台责任
网络交易平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虽然《电子商务法》对网络交易平台作出了明确定义,但在实际监管过程中,识别和认定各细分领域的平台经营者、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重点,仍是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实地调查研究,把握网络经济发展趋势。当前,除了阿里、京东等商品交易平台外,在网络服务交易领域发展出大量平台型企业,比如以快手、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直播平台,以携程、去哪儿为代表的网络旅游平台,以猎聘、拉勾为代表的网络招聘平台等,网络服务各细分领域快速发展,并且不断融合诞生新的服务交易领域。伴随着移动设备的快速普及,网络交易平台的物理展现形式也由过去的网页演变成了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诸多形式,并且还在不断地推陈出新。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多次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网络经济发展现状,督促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为引导促进直播和短视频营销业态健康发展,组织多次政企学专题研讨会,对网络直播营销模式等系列问题进行研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
制定责任清单,明晰政府底线监管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政府底线监管要求,指导基层规范执法,帮助平台明确管理重点。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清单从规范信息公示、强化信息提示、完善平台治理、促进协同共治四个方面归纳总结了40余项平台主体合规要求,全面覆盖网络交易、广告宣传、产品质量、消保维权、价格标示等重点市场监管领域。
采取在线直播方式,面向全市电子商务平台和重点电商经营者开展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培训指导,共培训2500余家本市电商企业,1万余人参与线上直播学习。与此同时,以清单中所列事项为依据,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辖区重点涉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辖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各项要求。
强化政企协作 促进社会共治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关注平台发挥自律作用,督促其履行社会管理责任,调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社会公众各方力量,协同治理,解决问题。
聚焦行业问题,引导企业加强自律管理。聚焦短视频直播电商、互联网旅游行业存在的平台治理不规范、发布虚假信息误导用户、用户投诉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在海淀区、朝阳区开展网络市场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机制试点工作。积极引导行业领域龙头企业联合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结合行业发展特点提出严于法律、高于法律的管理标准,推动行业企业主动规范、自证合规。
10月1日,抖音、快手、京东三家企业共同发布《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针对直播和短视频营销活动存在平台经营者责任落实不到位、商品经营者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推荐禁限售商品、货不对板、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私下交易、责任主体不清、消费维权不畅等问题,约定共享严重违法主播信息,建立网络直播营销信息公示制度,完善违法行为处置公示制度等。近期,携程、同程艺龙、马蜂窝、去哪儿网、美团等互联网旅游行业龙头企业也将联合签署《互联网旅游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互联网旅游行业规范发展。通过自律公约,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互联网新业态治理创新,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强化企业自治。
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协查协作技术支撑。2018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红盾云桥系统应用协议,通过建立网店经营者数据交换、涉网案件协查、网络商品抽检等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涉网案件执法效能,净化了网络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红盾云桥系统向淘宝、天猫、1688平台发出协查申请近300件。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完善京东、美团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协查协执工作机制,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京东、美团平台共同研发信息化监管协作平台,打通了平台与各地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在违法行为发现、监管协作、联合惩戒等方面积极探索,建设完成了红盾京通、美团政企通协查系统。目前红盾京通、美团政企通已面向全国完成案件协查近百件,极大的满足了全国各办案单位的在线协查需求。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为基础,逐步将大型网络交易平台纳入监管合作范畴,通过政企合作规范企业发展、促进政务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联防联控,创新跨平台监管机制。今年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影响,防疫物资紧俏,市场上出现了不法商家趁机哄抬价格、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等违法行为,在电商领域表现尤为突出。因电商平台之间信息不共享,部分违法商户被一家电商平台清退后,又继续入驻其他电商平台继续违法经营。为防范上述风险,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市场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创新监管方式,联合京东、阿里、拼多多、微店、苏宁易购等5家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共同对因哄抬价格、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等违法行为被平台清退的商户信息在平台间共享,联合防范不法商户跨平台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其间汇集共享问题商户信息70余条,联合清退跨平台不法商户26户次,初步实现“一处清退、处处关店”,对违法者形成巨大震慑。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认可这一创新举措,批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子商务领域跨平台联防联控试点工作”。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计划用一年左右时间,建立起规则明确、共享及时、措施有力的跨平台联防联控工作基础框架和运行机制,形成平台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网络市场协同监管格局,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经验。
目前,已有京东、阿里、拼多多、美团、百度、今日头条、敦煌网等21家国内知名电商企业正式同意加入跨平台联防联控行列。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电子商务领域跨平台联防联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推进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安排部署;联合参与机制建设的电商企业共同制定了《电子商务领域跨平台联防联控工作规则》,作为开展长效防控工作的制度规范。同时,开展跨平台联防联控信息系统建设,系统现已归集参与试点企业提供的涉嫌风险交易诈骗、出售违禁商品严重情况、涉嫌恶意使用现金红包以及涉嫌刷单套现、赌博、诈骗、恶意欠款、套利等各类严重违法商户信息5700余条,将356.8万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息,将53.7万条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信息,将75.2万条行政处罚信息纳入跨平台信息共享查询范畴。系统开发了被清退企业、被清退自然人、注吊销企业、列异列严企业和跨部门共享黑名单企业等五类信息查询接口,拟在网店入驻审核、日常巡检、大客户风险预警等方面实现数据应用,预计日查询量将超过2万户次,有效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效能。
聚焦高风险点,双向联动加强失信惩戒。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每年定期开展两次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报送工作,通过对平台报送数据的清理和比对,向平台推送已被市场监管部门注吊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问题数据,建立高风险平台内经营者联合管控机制,有效提升平台入驻审查的精准度。今年,已向属地重点电商平台推送5585户涉及问题商户的数据。同时,与四川、重庆、河南、河北、天津等多省市建立平台内经营者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定期将北京平台上的外省平台内经营者信息转送属地市场监管局,协助外省做好涉网主体监管工作,外省市也及时将高风险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反馈至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协助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做好数据完善和平台治理工作。
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引导更多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制定自律公约;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跨平台联防联控试点工作,逐步扩大风险信息的种类和范围,探索将职业索赔人、失信被执行人等自然人信息纳入预警范畴,鼓励引导更多电商企业参与,提升试点工作影响力,扩大试点工作效应。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
上海:创新监管模式 科学精准施策
大力指导平台依法合规经营
指导平台企业完善治理规则。根据今年疫情防控、长江禁渔等工作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研究禁限售名单,要求纳入平台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加强系统筛查和人工审核,严禁涉嫌违法商品进入平台销售。比如,拼多多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下,针对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长江禁渔新增近百个禁限售关键词,采取技术布控、前端拦截后端禁售等技术方法,拦截违法信息66800余条。
指导平台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比如,指导携程网在“平台技术服务协议”“宣传推广合同”等标准合同文本中加入“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等条款,确保平台内经营者各项宣传内容依法合规。同时,严禁平台企业通过签订独家协议等手段强制要求平台内经营者进行“独家合作”“独家授权”,或者在经营过程中针对平台内经营者选择平台实施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指导平台企业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比如,指导国美在线平台积极参与总局倡议发起的“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系列“三保”行动,并在线上、线下全渠道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针对疫情期间消费者的新需求,在“买贵补、晚就赔、不满意退”的基础服务承诺基础上,新增“家电远程即时维修支持、办公环境消毒除菌”等创新服务。
指导平台企业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市平台上存在的部分商品名称、规格参数或产品说明使用“斤”“两”等非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的计量单位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指导14家平台企业进行了整改。
积极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确保政府数据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借鉴和发挥企业大数据分析技术优势,与第三方平台加强大数据监管合作,有效提升舆情监测和市场风险预警,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指导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与美团点评合作,依托天眼系统开展“餐厅食品安全市民评价。根据负面线索信息库,从消费者评价信息中及时发现疑似违法问题、线上推送预警,监管人员快速响应、线下实地核查,疑似违法问题核实率达到72%以上。比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天眼”提供的线索,发现一家日料店评价中多次出现“河豚”“现杀河豚”“河豚刺身”等内容,疑似违规销售野生河豚鱼,监管干部线下核查情况属实,及时立案查处。
着力强化重点领域监测监管
根据总局要求和本市实际,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网络监测需求调研,重点研究提升技术应用、扩大网络监测领域,实践综合监管新理念。2020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实施了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防疫物资、网络传销、保健品虚假宣传表述、消费品缺陷信息、非法计量单位、商标侵权和6·18促销等13项专项网络监测,累计监测各类网络经营主体、客体商品近1亿个次,监测到涉嫌违法线索共计1255条。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线索开展了认真调查,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7起,责令改正443起,移送外省市市场监管部门89起,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清理涉嫌违法信息696条。
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各级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本市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直播电商、社交电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新模式新业态违法行为的研判、监管和查处,形成监管执法合力。2020年1月至9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加强与公安、通信等部门的协作,共计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传销线索2条,涉及违禁品线索353条,报市通信管理部门关闭涉黄网站1117个。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监管执法信息,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进行全网警示。
全面调研直播电商行业发展现状
针对直播电商在高速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本市各类直播电商经营主体进行了实地走访,全面了解直播电商行业现状及运营模式,厘清各方主体关系,研究规范直播电商行业问题的难点,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积极向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和合规指导,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引导平台企业先行建立企业自律规范,通过完善规则、加大技术投入力度,提升平台治理水平,规范直播销售行为。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