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对百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0年12月31日 A3 版)

  本报讯 继去年安徽省率先出台50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近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推出第二批免罚清单,将免罚事项拓展到100项,帮助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基本盘。
  芜湖苍月流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初创小微企业,因在电商平台发布的产品广告中未标专利号被职业打假人“盯上”,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公司产品有实用新型专利,一发现行为违法立即改正,符合免罚清单中免于处罚的情形。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免予处罚,并对该企业负责人开展精准普法、指导约谈,帮助其依法合规经营。
  无独有偶。今年上半年,芜湖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举报,反映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广告含有“地表最强动力”“中国最强”“同级最强”等用语。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此广告是该公司自行制作的,只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影响范围较小。当事人系首次违法,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及时删除相关文章,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免罚清单”予以免罚的情形。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经调查,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该公司予以行政指导促其整改。
  首次轻微违法违规免罚清单,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了改错、纠错的机会,优化了营商环境,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提升了执法效能。
  为确保免罚清单在监管执法中切实落实到位,芜湖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企业广泛宣传、解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截至目前,已培训执法人员526人(次),精准向企业普法178户(次),召开电子商务类企业行政约谈会2次。全市共有200多户市场主体受益于清单免受处罚,其中绝大多数为初创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和小微企业。

□程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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