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扒鸡”保护有了地方法规
本报讯 (记者 王照重)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山东省首部非遗项目特色保护地方性法规《德州市扒鸡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作为《条例》起草单位,德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启动立法工作,先后深入全市14家扒鸡生产企业、10余家鸡熟肉制品企业及部分小作坊考察调研,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企业、相关部门立法建议。
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秀鹏表示,近年来市场上出现利用注射、滚揉等非传统工艺生产“扒鸡”“五香鸡”现象,外地客商购买时分辨不出哪种是正宗德州扒鸡。针对这一问题,《条例》首先界定了“扒鸡”概念,将扒鸡与目前市场上采用非传统工艺制作的鸡熟肉制品进行明确区分。《条例》还对扒鸡生产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责任予以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在扒鸡保护与发展工作中的职责及行业协会的职责。
《条例》共五章二十六条,从工艺保护、文化传承、知识产权保护、产业扶持、创新发展、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七方面对德州市扒鸡产业的保护和规范作出了规定。
据悉,《条例》的起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借鉴地方特色立法工作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
《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保护德州扒鸡传统工艺,维护整体品牌形象,加强扒鸡行业监管及自律,规范、整顿扒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