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北京爱沐光耀电影文化传媒中心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案已经调查终结,现向北京爱沐光耀电影文化传媒中心、北京爱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景黎明、刘清、吴超、赵光耀、曹连波、符琳琳、高鼎、郭超、黄明星、蒋小琴、刘居一、卢婷婷、万正伟、王平、熊海东、张宝成送达听证告知书,特此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听证告知书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
京市监通稽查撤听告字〔2021〕第40号
北京爱沐光耀电影文化传媒中心:
2021年1月8日,林仁粦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北京爱沐光耀电影文化传媒中心未经林仁粦同意冒用其身份信息于2016年2月3日取得设立登记。2021年1月8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北京爱沐光耀电影文化传媒中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拟撤销北京爱沐光耀电影文化传媒中心2016年2月3日将林仁粦作为自然人股东的登记。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的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备案),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廷锴 高荐
联系电话:010-69547182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