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08月10日 A7 版)

  本报讯 2020年12月7日,湖北省荆州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市级地方标准(DB4210/T 039-2020),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8个多月来,该标准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受到了荆州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该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结构要求,由荆州市市场监管局、荆州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心、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荆州分院等共同起草认证,由荆州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归口。该标准发布后,为全市乃至湖北全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起到了指导推动作用。
  该标准规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则、组织方式、工作基础、监管实施、结果运用和协同联动,适用于具有行政监督检查职责的政府部门或受委托的相关组织对检查对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非检查对象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也可参照使用。
  该标准对相关术语和定义进行了明确界定,检查对象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主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及产品、项目、行为等。
  在组织方式上,该标准明确规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方式分为单一部门随机抽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在工作基础方面,该标准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含单一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含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在监管实施方面,该标准还制定附有6张规范性表格,就如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如何明确检查任务、如何随机调取检查对象、如何确定抽检比例和频次、如何确定何种检查方式、如何实施检查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标准发布后,今年年初经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决定,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了《荆州市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随后全市所有县市区监管联办均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发布了本辖区年度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全市共制定计划708个。
  各牵头发起部门主动履职,各参与部门积极落实标准的规定,协同完成了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了部门联合常态化,完成联合抽查计划进展远超去年同期水平。荆州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保持了全省领先位置,截至6月30日,全市共完成联合抽查任务259个。

□李明湘 江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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