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化服务强化监管书写责任担当
近段时间,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全体党员干部把参加一线抗疫作为响应党中央号召以及省委、市委“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的具体实践,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体现,积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主动靠前服务,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印发《关于疫情期间优化审批服务的通知》,推出抗疫特殊举措,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纾解企业困难,尽力减少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积极倡导不见面审批
受此轮疫情影响,南京部分地区调高风险等级。为减少人群聚集,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倡导不见面审批,为审批事项办理提供“网上办理、邮寄办理、预约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服务。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采取网上办理,办理路径为电脑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手机端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自助办理。如有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应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服从政务中心引导管理。
适当延长证照有效期
对于广大企业关心的相关证照临期或过期问题,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优化服务,适当延长证照有效期限。
对在疫情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授权证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换证的,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到期的,延长有效期到疫情解除为止,疫情解除后则应立即办理换证手续。对定期检验到期、因疫情影响不具备检验条件的在用电梯,使用单位可向南京市各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延期检验申请,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及检验机构进行沟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延期检验,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探索推进非现场核查
目前,南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暂停各类实地核查和现场评审活动,已经受理并需实地核查或现场评审的审批业务,可改由通过电子材料网上预审、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进行。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承诺事项、文审材料进行践诺核查和现场评审;对检查不合格或评审不通过的,将撤销许可或责令补充材料。
此外,对申请办理信用修复或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对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履行相关义务、申请材料齐全并作出信用承诺的,原则上不再进行实地核查。疫情解除一个月内,对信用承诺企业开展守诺核查,存在提交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情形的企业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部门也会将企业的相关信息作为信用分类管理的依据,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市场主体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疫情期间,企业证照及相关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责任,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排查在药械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工业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织密兜牢疫情防控网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发生以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用“两保两强”织密兜牢疫情防控网,坚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保冷链食品安全,严格做好监管仓防控,对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督查。7月21日至31日,全市共排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031家次,核酸检测采集样本数35830个。
保价格稳定,及时启动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执法检查。自7月22日以来,市区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2866人次,检查药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4063家次,发放、张贴价格政策提醒函1998份,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件,办理涉疫情防控价格投诉举报30件。
强药械保障,组织全市31家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提供近20家外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信息,全力保障检测试剂供应。通知全市2323家零售药店即日起全面暂停向市民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强对口支援,以支部为单位征召志愿者,组建9个党员突击队、志愿者服务队,共800名党员参与;22名党员志愿者下沉至玄武、高淳4个检测点参与保障,为疫情防控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 时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