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面叫停槟榔广告
本报讯 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回复委员建议时明确表示,今年全市已开展对槟榔广告的清理工作。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今年年初组织开展对槟榔广告的专项监测工作。截至2月初,共监测到4个品牌的槟榔产品发布过户外广告,发布载体包括公交车车身、公交候车亭等。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已发布的广告均没有告知消费者槟榔会损害健康的事实,存在嚼食槟榔的人群向未成年人蔓延的风险。
广告法第九条第(六)项、第十条明确,广告不得危害人身、财产安全,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为了从源头上管控槟榔广告的发布活动,广州市加强槟榔广告的日常监测,从源头上管控槟榔广告的发布活动。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本辖区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户外广告媒体、广告协会等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切实增强广告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该局今年年初约谈有关媒体单位、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行业协会,要求各单位暂时停止发布槟榔广告。目前,广州已经下线“和成天下”候车亭广告70余个、“湘潭铺子”公交车身广告19个、“张新发”公交车身广告150个、“口味王”公交车身广告100个。
2003年8月,隶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认定槟榔为一级致癌物,将其与烟草、酒精等致癌物列为同一类。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但是针对槟榔无相关规定。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调研工作,适时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同时进一步会同市文广旅局、市城管局等职能部门,重点加强对槟榔广告发布活动的规范和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槟榔广告。
□王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