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在扬州召开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11月12日 A2版)

  本报讯 11月3日至4日,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在江苏扬州召开。江苏省副省长胡广杰出席会议并讲话,扬州市代市长王进健到会致辞,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朱勤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章根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韩永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胡浩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江苏省发改委长三角处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胡广杰在讲话中对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去年以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扎实推进《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目标任务,工作推进机制更加完善,数据平台建设进展顺利,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质量技术资源共建共享,监管执法联动成效明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他强调,市场监管一体化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从全局的高度深化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认识,通力协作、务实合作,合力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迈出新步伐。
  就下一步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胡广杰提出做好四个方面“协同”要求:一是协同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二是协同提升区域质量供给水平,三是协同推动消费环境提档升级,四是协同维护竞争有序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轮值牵头作用,与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紧密协作、通力配合,认真落实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本年度32项重点合作事项。
  会议回顾总结了近三年来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成果,通报了今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审议了《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加强反垄断执法协作、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联动、推进平台经济协同监管、共创放心消费环境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签署了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一体化合作、加强价格监管协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协作、加强平台经济数字化协同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体化、协同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体化等6个合作协议,上海、南京、杭州、扬州、镇江、绍兴、安庆、亳州8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历史文化名城标准化合作协议。会上,还举行了长三角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平台开通仪式。

□祝 富 赵玉婧 滕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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