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流程 提升效率

《商标审查审理指南》2022年1月施行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12月08日 A4 版)

  本报讯 (记者 李 春)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修订后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相关解读。《指南》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均发生历史性变化。社会公众对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和商标便利化改革提出更多期待,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修订完善。面对更高更新的任务和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原《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基础上制定了《指南》。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在日前召开的《指南》制定工作总结与实施动员会上指出,《指南》作为1983年商标法实施以来第一部覆盖商标业务全流程的商标审查审理标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公告发布,具有里程碑意义。《指南》不仅是全国数千名审查员在商标审查审理工作中共同遵守的规则,更是商标知识产权事业稳如泰山的基石。
  《指南》的发布在商标学界业界引发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雷表示,《指南》在规范商标各项事务程序,指导商标审查审理工作,指引社会公众办理商标事务,优化商标审查审理流程,提升商标审查审理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商标专业总监杨静安认为,《指南》结构合理、体例完备,立足实际,体现了商标审查审理实践的经验成果,具有很强的实操意义。
  “《指南》整合商标局对外发布的各项业务申请指南、相关书式说明以及相关规程,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商标各项事务操作规范。”赵雷说。
  《指南》在体例上有很大的创新,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为“形式审查和事务工作编”,下编为“商标审查审理编”。赵雷表示,《指南》采用商标法条文顺序排列各章节,除概述外,还设立“释义”部分和指导案例,更好说明相关条款的适用,具有很强的指引性。
  《指南》对不少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回应。杨静安介绍,在不得作为商标标志的审查审理部分,《指南》新增国家战略和政策名称、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名称、英雄烈士姓名保护等规定。在显著性审查部分,《指南》新增格言警句、网络流行词、表情包的审查等。在驰名商标、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审查审理部分,对于证明材料,新增可以采纳网络电商销售记录、非传统经营方式、非传统经营媒体产生的证据等内容。
  为打击恶意注册,商标法第四次修正在第四条第一款增加“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指南》下编新增第二章“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审理”,以明确审查审理实践中该条款的认定和适用。“在这一新增内容中,《指南》提供多达21个案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杨静安说。
  赵雷认为,《指南》完善了商标法很多重点法条的审理适用。除“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外,还新增一章“不得作为商标标志的审查审理”,充实和完善了商标法第十条审查审理相关内容。“《指南》对商标相同、近似判定也作出大量修改和补充完善,有助于社会公众理解相关规则。”赵雷说。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要认真总结《指南》制定工作经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序抓好《指南》实施,认真组织全员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宣传解读工作,切实强化《指南》的执行与监督,建立《指南》修订常态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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