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12月09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李 翔)12月7日,《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2021年版)正式发布。《指引》结合互联网业态特点,就反垄断法规制的涉嫌垄断行为的基本内容、行为表现和风险提示进行了说明,并列举相应案例,指导平台企业进行反垄断合规管理。
  据悉,《指引》由北京市市场监管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组成课题组研究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为依据,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结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和实践经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的分类,阐述了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垄断行为的认定思路,引导企业建立和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反垄断法律风险,保障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指引》共列举12个案例和8个示例,真实案例来源于我国及欧盟、美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公开的处罚案件,其中我国案例8个,美国及欧盟案例4个,为避免误解,真实案例不指出经营者名称;编写了8个模拟示例,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违法可能性的行为采取模拟示例的形式,经营者可根据示例中的行为描述,检视自身行为是否合规,提高垄断风险识别能力。
  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竞争行为的特点和演变趋势,《指引》正面回应了“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互联网领域的业态和竞争行为,对存在潜在排除、限制竞争的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进行了剖析,旨在增强经营者垄断风险防范意识。
  此外,《指引》结合平台企业特点,归纳平台经营者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分析反垄断执法考量的因素,对经营者作出15处风险预警提示,增强反垄断合规和风险预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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