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

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已达二点五万个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12月17日 A1版)

  本报讯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维护少数民族群众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截至11月底,全自治区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已达2.5万个,其中,12个民族自治县创建单位1597个。
  为强化放心消费创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该局不断创新具有自治区特色的创建格局,打造放心消费品牌,制定发布了放心消费创建有关通则以及商店、街区、商场、电子商务经营者等五项自治区地方标准,明确了各类参创主体的创建原则、基本条件、创建要求和动态管理。特别是在“动态管理”中,规定了评价及退出机制,全面规范、指导全自治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同时,该局积极打造市场主体、消费者、监管人员“三位一体”的自治区放心消费创建平台,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探索社会评价规则,为创建活动的管理、整改、提升提供参考。
  此外,该局结合放心消费单位培育真抓实干,指导桂林市探索“智慧监管 放心消费”创建,按照先试点再推广方式,在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农贸市场开展“公平交易、放心市场”创建活动,打造集电子结算、溯源、监管于一体的信息化、数字化完整链条,实现农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放心消费创建目标。目前,该市场内有110多户少数民族群众经营户参加创建活动,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消费者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全自治区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创建样本。

□孔国俊 温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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