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进入小微企业名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12月18日 A4版)

  问:我想在网上查询小微企业判定标准的相关文件,该去哪里找?
  答: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小微企业名录”板块查询,或直接搜索进入网址:http://xwqy. gsxt.gov.cn。
  问:小微企业名录是什么?
  答:市场监管总局按照统一要求建设自动化信息比对系统,将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填报的年度报告相关数据与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联合判定标准进行比对,符合标准的企业由系统自动纳入小微企业库。《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15年,原工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小微企业库向社会开放,供相关部门和机构实施扶持政策时参考,但不作为依据,库中特定企业是否符合政策享受条件,需由政策实施部门、机构按照具体政策要求自行判定。有关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相关文件已在小微企业名录官方网站全文公示。
  问:我觉得我公司属于小微企业,怎么申请进入小微企业名录?
  答:一个企业进入小微企业名录库不需要企业主动申请,而是由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根据企业登记信息、年报信息,由系统自动划分,没有人为判定环节。因此,企业无须提交任何申请,只需按时进行实年报即可。
  问:新设立企业如何进入小微企业名录?
  答:新设立企业是指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成立,到下一年度的1月1日—6月30日再参加年报的企业。对新设立企业依据注册资本或出资额(资金数额)判定。
  问:存续企业如何进入小微企业名录”?
  答:存续企业是指在上一年度或更早成立,在当年的1月1日—6月30日应参加年报的企业。对应年报的存续企业需根据年报中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标准,结合其所属行业来进行判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及时更正。考虑到企业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可依法随时修改年报信息,小微企业库对当年已年报的企业,在年报结東后的7月重新比对、集中更新,对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待其补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根据其年报情况及时比对更新数据。

(内容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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