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结果

30个省区市共有受检单位10656家,受检产品出错率5.58%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12月21日 A8版)

  本报讯 (记者 李秋菊)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北京、上海、山西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2021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结果作出通报。30个省区市共检查受检单位10656家,受检产品总数134653件,不合规产品数量7517件,出错率为5.58%,计量单位使用错误主要集中在质量、长度、面积、电压等方面。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本次监督检查范围包括:报纸、图书、期刊、教科书等出版物,超市、集贸市场、商场等市场交易场所定量包装商品、散装商品、农副产品的标签标识、产品说明书等,以及政府公文、广告宣传、网络平台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
  检查结果显示,计量单位中“单位名称”使用错误主要集中在质量、长度、面积等方面,“单位符号”使用错误主要集中在质量、长度、电压等方面。计量单位使用主要问题:一是计量单位名称误用。如,质量单位误用“斤”“磅”,长度单位误用“英寸”“里”,面积单位误用“亩”“平米”,温度单位误用“度”“华氏度”。二是计量单位符号错误。如,长度单位符号误写作“M”,温度单位符号误写作“C”,体积单位误写作“m3”。三是组合单位中混合使用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如,速度单位误写作“米/s”。四是词头符号的字母大小写误用。如,容积单位误写作“ML”“Ml”。
  据了解,计量单位涉及长、热、力、电等十几个专业领域,其使用涉及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监管对象复杂。机构改革后,部分地方计量处室减编或与其他处室合并,监管力量不足。受现行法律法规所限,对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弱,使用方违法成本过低。这些都是造成对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管难度增大的主要原因。
  检查发现,受检单位对法定计量单位认识不到位,在计量器具上依据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惯例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虽将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考核,但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编写人员、校对人员对计量单位使用法律法规、标准的认识参差不齐,规范培训不足。此外,传统文化及习惯的影响依然存在。部分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有长久的历史积淀,如“斤”“尺”“里”等,短时期内难以完全改变人们的习惯。
  据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在确保我国单位制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计量法修订及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发布,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00-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的研究修订,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持续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同时,建立完善“法定计量单位专家库”,将监督检查和指导帮扶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督促有关单位将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纳入企业常态化管理,推动政府部门、宣传媒体、教育出版等单位正确使用计量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载体积极宣传法定计量单位,夯实群众基础。加大对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监管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提高社会各行各业正确使用计量单位的认知度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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