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编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川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1月07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颜 伟)四川省委编办、省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基层市场监管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职责事权,为解决基层体制不顺、权责不清、力量不足等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对接以片区为单元的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有效指引,为片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市场监管支撑。《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四川省乡镇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创新取得实质性成效。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全面融入县域和乡村片区规划,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片区为单元,综合考虑辖区面积、市场主体、监管力量等因素,在县域内整合优化设立片区市场监管所,原则上1个片区市场监管所覆盖2至5个乡镇(街道)。
  《指导意见》着重优化基层管理模式,强调片区市场监管所作为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以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领导和管理为主,依法集中承担片区市场监管工作,服务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效应。按片区设所并实行县(市、区)局领导为主的管理模式,解决了困扰基层的体制不顺、多头管理等问题,为构建上下贯通、条块结合、闭环管理、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给基层吃下“定心丸”。
  《指导意见》强调理顺基层监管构架,厘清局与所、股室(大队)与所、所与乡镇(街道)三层关系,深化局所协同,优化所所联动,强化镇所配合,健全以县局为主的考核机制,推行“局队合一”,建立“县局一体管理、大队专业执法、基层所综合监管”的基层市场监管运行模式。
  《指导意见》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基层监管保障,提出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配强基层力量、提升综合素质、强化激励约束,加强工作指导、优化监管条件、推行智慧监管。
  机构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职能扩充、任务激增、监管要求提高,急需破解省委省政府关于基层执法体制改革命题。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坚持系统思考谋划,把握工作主动,将推进全省乡镇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创新作为2021年5项重大工作之一,积极争取四川省委编办支持;主要领导挂帅领题,分管领导统筹主抓,人事处牵头负责,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建立了“双月报告、每季调度、半年小结、年度考评”的工作机制;多次召开专题会、调度会、研讨会,对基层市场监管所机构设置、管理运行等进行谋划部署、专项调度,凝聚改革共识,理清改革思路。
  工作推进中,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坚持眼睛向下,问计问需于基层,将调研作为“先手棋”。人事处与有关专家组成课题组,先后前往兄弟省市和基层点位开展实地调研,着重围绕管理模式、运行机制进行研讨分析,摸清基层所机构运行、编制人员、岗位设置、业务开展等23个方面136项具体情况,全面收集建议诉求,形成《以片区派驻为突破口,加快乡镇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创新调研报告》等系列成果,为《指导意见》的出台提供“第一手实情”。这次四川省委编办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实现了市场监管基层体制机制探索创新与省委省政府改革部署有效对接、有机结合、有力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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