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市场监管部门支持和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综述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2月12日 A4版)

  1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和登记注册局、执法稽查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认证监督管理司负责人介绍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有关情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年经济工作的总基调是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调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深入分析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影响,密切关注市场主体的运行状况和政策诉求,围绕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会同有关部门突出抓好“稳”的政策供给和落实,综合运用纾困减负、激活增效的各种政策工具,更好支持和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同时,立足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和综合效能提升上迈出“进”的新步伐,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准入准营规则,促进市场主体服务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市场主体进一步恢复元气,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在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上持续发力
  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推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范围实现全覆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试点力度。抓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持续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基础性制度。推动制定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国家标准,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整体水平。加快建设企业电子证照库,将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进一步缩短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完善CCC认证企业自我声明实施方式。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贯穿市场主体产生、发展和退出的全生命过程,直接关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作为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标志着商事制度改革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蒲淳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建设更加成熟定型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对登记规范、登记程序、登记材料、登记备案事项管理等作出更细致、更具操作性的规定,同步推进登记服务系统改造升级,加快推动实现全国登记注册业务标准化规范化。总局还建设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集中的设立、变更、注销等一体化和一站式登记服务。二是统筹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做好涉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废止修订工作,保障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统一规范。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形式持续进行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强对一线登记注册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登记注册服务。
在加强公平公正监管上持续发力
  市场监管部门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丰富信用监管工具箱,参与事前信用培育、规范事中监管行为、强化事后失信惩戒。全面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加强信息公示,用市场力量约束企业行为。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提高监管覆盖面和有效性。着力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违法广告,防止假冒伪劣盛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竞争倡导,注重规则制定,为企业竞争行为设置好“红绿灯”,引导各类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规范发展,更好地发挥在宏观经济治理和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规制规则。以即将修订出台的反垄断法为核心,以《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为遵循,加快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则,不断健全多层次的竞争监管规则体系,明确规则底线,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明确的预期。
  进一步统筹把握竞争规制重点。围绕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
  进一步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规制体系。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推动构建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合规制度,完善预防性监管措施,推动监管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
  进一步形成协同监管的规制合力。推进市场准入、行业监管和竞争监管等多方面更加紧密地衔接,更加注重由个案执法对接向深层次制度规则对接转变,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
  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规制的能力。以充实反垄断力量为契机,提升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能力,深化基础理论研究、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提升竞争监管科学化、系统化的能力和水平。
在提升改革获得感上持续发力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从财税、金融、社保等多方面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提升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服务水平。落实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国产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等事项的跨省通办。开展涉企收费治理行动,打通惠企收费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开展网络交易保公平行动,加强网络交易新业态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采取措施,千方百计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共同研究,加强沟通,不断完善政策。二是持续完善政策措施。从财税、金融、社保、就业等方面,研究出台一批精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加强宣介解读,简化办理流程,加快办理进度,实现更多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四是完善服务措施。通过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开展普法宣传、银企对接、技能培训、走访慰问等主题活动,为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让政策直达。
在完善法制保障上持续发力
  市场监管总局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着力推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为“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提供支撑。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成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修订工作,对知识产权案件移送程序作出特别规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联合财政部印发《市场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震慑。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遏制侵权假冒势头;进一步深化统筹协调,提升协作联动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推动形成全链条治理模式,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王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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