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厦海市监处催〔2022〕0207号
厦门市海沧区益天益添医疗器械商行:
本局于2020年6月17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厦海市监处〔2020〕50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应缴纳罚款21万元人民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蔡瀚森、叶冰洁
联系电话:0592-6537315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