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启用“八桂集中仓”系统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程闭环追溯管控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3月03日 A5版)

  本报讯 (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蒋 倩)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启用“八桂集中仓”系统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程闭环追溯管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月28日起,广西58个集中监管仓将全面启用“八桂集中仓”系统,对海关口岸放行和外地流入的进口冷链食品,统一实行预约报备审核和集中管控等措施,实现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冷库—市场销售”全程闭环追溯管控。
  《通知》规定,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广西前,首站冷库企业或货主一律通过“八桂集中仓”系统向目的地集中监管仓进行预约报备,在完成入境货物证明查验、外包装预防性消毒、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建立追溯信息等流程后,凭“四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八桂冷链通”追溯证明)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非首站冷库企业直接通过“八桂集中仓”或“八桂冷链通”系统追溯码扫码出入库和销售。
  《通知》要求,各地集中监管仓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四证”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验、仔细核对“四证”,点验食品数量、种类和批次等关键信息,确保“四证”能够相互印证;对具备合法入境手续但“四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督促冷库企业、货主补齐相关证明并落实“全消杀、全检测、全追溯”管理,待“四证”齐全后再凭出仓证明上市销售。严格执行“谁开证明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四证”不全私自出仓等问题发生,形成追溯责任闭环。
  据悉,“八桂集中仓”是“八桂冷链通”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升级版,该系统自1月21日在南宁、柳州、钦州、贺州4个集中监管仓试点运行以来,共开出出仓证明674份,累计查验入仓进口冷链食品4464.88吨,在防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输入风险、减少追溯信息重复核对、提高货物流通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广西集中监管仓主体信息和每日出入仓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电子档案、动态数据等,也通过“八桂集中仓”系统同步上报市场监管总局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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