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拨云雾春风促岁华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3月15日 T01版)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去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5%,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比达24.5%。消费重新成为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
  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居民消费预期尚不稳固,消费回升基础还不牢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推动消费持续恢复”。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意愿的关键所在,也是市场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去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网络交易保公平等多个专项行动,打出规范市场秩序、服务亿万消费者的监管“组合拳”,推动消费环境持续向好。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优化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持续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推进12315与12345协同共享,处理投诉案件超过77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逾39亿元。
  中国消费者协会持续20多年发布年主题,从各个维度接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检察机关与消费者保护组织携手发起的公益诉讼,打出了一套套漂亮的组合拳;众多企业不断建章立制,从公司管理层面把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口;消费者群体也在不断成长、成熟,在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路上昂首向前……可以说,“3· 15”的理念越来越普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正在成为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共识。
  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随着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以及消费业态的快速升级,其内涵会更加丰富,其外延也会更加宽泛,消费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特别是消费不公平问题凸显。比如,一些平台经营者违背“科技向善”的伦理价值追求,对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消费行为、消费能力等信息进行不当采集、筛选、使用的问题;一些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消费群体缺乏均等机会和平等身份参与新消费的问题;一些人缺乏可持续性消费理念,过度消费,不顾及子孙后代的可持续消费问题等,亟须我们加以重视和解决。
  人人都是消费者,人人期待消费公平。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确定为“共促消费公平”,就是希望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共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和安全便利、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推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供给,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和可持续性消费方式,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实现更可持续发展。
  “染云为柳叶,剪水作梨花。不是春风巧,何缘有岁华。”随着三月春风的吹拂,王安石这首咏春的诗作又回响在耳边。《“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指出:要“持续完善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媒体等多位一体的消费维权格局,优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这意味着消费维权工作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持续齐心协力,踔厉奋发,久久为功,拨开前行路上的重重云雾,如此,消费者保护的春天里就能绽放出越来越多绚丽的花朵。

本报评论员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