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印发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4月07日 A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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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天津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天津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修订,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食品摊贩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此《细则》自2022年5月9日起施行。
  据悉,修订后《细则》的总体框架与原《细则》基本一致,分为五章,三十五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修订职责部门名称、修订禁止经营食品目录、简化申请食品摊贩备案需要提交材料、修订固定食品制售摊贩备案程序、修订食品经营项目、增加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作出注销备案证明决定的情形、增加食品摊贩主体责任、对夜市内食品摊贩备案监督管理作出规定等。

□津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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