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意见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4月12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邵甜甜)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意见全文见2版)
  意见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根据意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是立足内需,畅通循环。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二是立破并举,完善制度。从制度建设着眼,明确阶段性目标要求,压茬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三是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四是系统协同,稳妥推进。科学把握市场规模、结构、组织、空间、环境和机制建设的步骤与进度,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在主要目标方面,意见明确,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
  从立的角度,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动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以升级流通网络、畅通信息交互、丰富平台功能为抓手,着力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以人民群众关心、市场主体关切的领域为重点,着力完善质量和标准体系。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保障,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从破的角度,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意见从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等五方面作出明确部署,旨在打破各种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显性、隐性壁垒。
  意见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先推进区域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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