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出21条助企惠企措施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4月21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李 翔)4月19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了《助企惠企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稳主体、促发展,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推出21条助企惠企举措,着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精准高效的政府服务,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在便利市场主体开业经营方面,《若干措施》提出7项措施。比如,优化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动态更新名称数据库,畅通新兴行业名称申报渠道,提供名称智能比对服务;持续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支持各区统筹辖区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商务楼宇等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加大可供企业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的公开力度,落实“一照多址”改革,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试点开展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事前服务”,依照申请人的意愿,为有需要的市场主体提供指导性服务,包括预约审图、提前查看现场等。
  在帮扶市场主体高效规范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7项措施。比如,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以“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为重点,为技术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性试验验证、计量测试、标准制修订、认证认可等专业支撑服务,帮扶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质量水平;组织重点平台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培训,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和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和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在促进市场主体平等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3项措施。比如,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发挥好市、区两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推动政府部门制定的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围绕与民生联系紧密的药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等行业,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并重点查处虚假宣传、混淆行为、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和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构建数字服务新生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4项措施。比如,提升政务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设集约统一的服务申请、导办、审批、评价系统,打造“全程网办、全域通办、跨省通办、移动可办、智慧秒办、免申即办”的市场监管部门数字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业务协同、智慧便捷;依托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服务平台,构建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电子证照库,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归集企业名下所有市场监管部门的电子证照,在企业办事过程中通过系统自动导入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实现“一照通办”,实现市场监管部门电子证照移动端“一照通用”,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