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磅礴伟力 激发澎湃动能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纪实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4月26日 T9 版)

  1.5亿的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面对复杂多变国内外环境,如何稳住经济基本盘、千方百计保住市场主体?在各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举措“红包”中,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重要一环。通过引导公平竞争、建设创新试点、完善法律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各项机制,让市场主体舒展筋骨、积蓄澎湃动能。

强内功:严格执法厚植创新沃土
  一起商业秘密维权案,改变了一家美资企业准备搬迁印度的计划,还追加1.5亿元投资。同样是一起商业秘密维权案,让一家德企追加3亿元投资。记者追问背后的原因,得到异口同声的回答:中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市场监管部门保护商业秘密有效有力,增强了外商投资发展信心。
  马斯特模具昆山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的美资高科技企业,是世界领先的热流道技术和热流道系统供应商。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周卫林告诉记者,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昆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执法,发现马斯特公司已退休的前高管伙同部分员工窃取公司技术信息和客户信息。同时,该局帮助马斯特公司形成8项护密措施、起诉侵权方。目前该公司被侵权案一审已经结束,法院判定侵权事实成立,责令侵权方赔偿200万元。
  “商业秘密保护关系到我们中国分公司的生死存亡。”在第四届进博会打击侵权假冒国际合作论坛上,江苏昆山马斯特模具亚太区总裁杨盛东深有感触地说,“是昆山市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执法,让我们信心倍增。目前,美国总公司改变搬迁印度计划,已在昆山追加投资1.5亿元。”
  豪德机械上海有限公司是德国豪迈集团在中国的唯一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从事精密木工机械制造的高科技企业。与马斯特公司经历相似,2020年,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专案组查办豪德公司商业秘密被侵权案。据该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冯诗旖回忆,执法人员精准判定六个“非公众所知”的技术信息为商业秘密,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后认定侵权公司技术图纸及产品与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一致性。经查,豪德公司原工程师李某违反保密协议窃取技术文件,“另起炉灶”生产与豪德公司相同的直线木封边机。松江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侵权公司罚款150万元,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此案的查办产生广泛社会影响。豪德公司德国总部通过中国驻德使馆,向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发来感谢信:“感谢中国政府强力保护知识产权,感谢中国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专业的执法,让我们更加有信心加大对中国的投资力度,将创新技术带到中国来,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豪德公司与上海松江区政府签订协议,追加3亿元投资。
  陕西矿采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河北勃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上海堃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汕头市创众视标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浙江临海“团伙式”侵犯商业秘密案……一个个大要案件的有效查办,有效震慑了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更加优化。
  2018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连续四年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9万元,其中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50余件。
  今年一季度,我国外贸、外资双双以两位数增长实现“开局稳”。豪德公司法律顾问李冰说出广大外资企业的心声:“正是有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有效护密作后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企业才敢于投入更多的资金去研发创新。”

添动能:创新试点加强联动保护
  商业秘密对技术企业之重要,犹如血液之于人,一旦泄露,悔之晚矣。在众多科创中小企业看来,市场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加强联动保护,指导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对企业增强创新发展信心尤为重要。
  “犹如冰山在海面下的部分,科技公司大约60%的创新成果最先以技术秘密的方式存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武双一语道破“天机”。
  实践中,相比企业员工和前员工泄露侵犯商业秘密的“老问题”,计算机程序、算法、数据等技术信息泄露等“新问题”更让人头痛。
  广东省汕头市俊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钢铁厂的标识设备。2020年,前技术人员林某佳盗取整套技术图纸,跳槽去另一家公司,把仿制产品低价销售给公司华北区域的客户,造成俊国公司巨大经济损失。
  查办此案的广东省汕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二科科长吴朋翥介绍,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电脑硬盘中发现标识为“俊国公司”的设计图纸,其中的技术信息是否为商业秘密成为办案关键。经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该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当事人的设计图纸与俊国公司具有同源性,产品具有关联性。2021年4月21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70万元,并对林某佳罚款38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俊国公司遇到的技术信息鉴定问题,也在很多遭遇商业秘密侵权的科创中小企业身上发生,只是由于调查、取证、定性等难题并未形成案件。“从案件查办结果看,投诉举报的案件多,但最终实施行政处罚的少。”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有关负责人说。
  不仅是行政执法,最终走到司法审判这一步的商业秘密案件也很少。如在广东法院2020年受理的19.61万件知识产权案件中,商业秘密案件仅151件,原告胜诉率低于30%;全省公安机关2021年以来处理侵犯商业秘密报案30多件,近一半最后无法起诉或判决。“证据认定标准高、专业性强,案件查办取证难、定性难是主因。”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文献说。
  面对新挑战,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迎难而上:发布查办商业秘密案件行政执法指引,联合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司法鉴定所对各地查办案件提供证据鉴定支持,与公安机关联动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行民交织、行刑交织案件与公检法机关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加强研判和协同保护。2021年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立案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3件,为历年来之最。
  “增强保护技术机密信息意识、强化内部人员管理太重要了。”“劫后余生”的俊国公司总经理罗俊生感慨道。当然,不止俊国公司一家科创中小企业有强烈的保护商业秘密需求,也不只是在广东省有这种情况。
  “江苏全省研发投入占全国1/10,随着高技术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需求成倍增长,而企业自身保护能力弱,在新经济领域纠纷多。”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琪宏分析说,“相对于事后监管执法,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事前指导,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制造业发达的浙江最先意识到商业秘密保护事前防范的重要性。“实践表明,创新实施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是实现源头治理的有效途径。”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向记者介绍说,早在2016年,浙江省就已启动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示范站(点)建设,2017年开展全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标准化建设,2018年开展为期三年的全省商业秘密保护“十区百县千企”建设工程。截至2021年10月底,全省已建成1833家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民事、行政、刑事程序联合工作机制,培育行业头部企业为示范点,公布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若干措施。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示范基地2970个。
  各地创新经验引起市场监管总局的高度重视。2021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就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赴江苏、浙江、广东等地调研,举行“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座谈会交流经验。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目前,辽宁、甘肃、河北、河南、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地相继启动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报推荐工作。
  “越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越要重视培育壮大新动能。”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促进经济创新发展,体现了中国政府厚植商业秘密保护沃土、激发创新活力的决心。

借外力:完善法律标准助力“出海”
  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专家认为,法律为基、标准引领,能大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增强企业扬帆“出海”信心。
  浙江台州是全国最大的节日灯生产出口基地,节日灯出口总额占全国1/3以上,产品出口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产业蓬勃发展,却一直深受商业秘密侵权困扰。
  紧盯节日灯研发设计、工艺流程易泄露、易模仿的痛点,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双重保护商业秘密、专利模式,并制定操作手册、形成标准。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沈云才介绍,2020年以来,台州先后出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规范》《园区商业秘密保护指导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和灯饰行业、泵与电机行业两项商业秘密保护团体标准,指导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助力企业创新技术“出海”。
  以台州、杭州经验为蓝本,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用半年时间反复调研论证,2020年9月15日发布全国首个《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指导企业正确识别、梳理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建立相关保密措施,大大降低了商业秘密泄密风险。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100多家,境内外上市企业187家,每一平方公里就有一家上市企业。商业秘密频遭侵犯、应对海外商业秘密之诉成为当地高新技术企业的难言之痛。
  直击痛点,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南山区人民政府共同建立广东深圳(南山)商业秘密保护基地。2021年10月29日,深圳制定广东省首个商业秘密市级地方标准《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围绕深圳高新技术行业特点提供商业秘密保护指引。8家公司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试点示范企业。
  试点示范企业之一的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陈晓宾表示,《规范》出台为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提供方向,为企业强化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提供参考,解决了企业长期存在的难点。“不该拿到的拿不到,拿得到的出不去,出得去的有痕迹。”
  除了完善标准,各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呼声日渐高涨。2017年和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涉及商业秘密条款。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修改《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细化规定。
  地方商业秘密保护法治建设也在提速。2020年以来,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推动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切实增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可操作性。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制定多条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商业秘密保护地方立法进一步完善。浙江、重庆等地将商业秘密相关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与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工作一体化部署一体化推进。
  借助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地逐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措施。浙江、江苏、重庆、河北、安徽、河南、山东、辽宁出台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或指南。重庆、四川两地制定《川渝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工作方案》。天津、河北正在研究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指出,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国家部委以及地方层面,大力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完善地方立法,陆续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工作方案、指导文件,为企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构筑起商业秘密保护的坚实屏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要加强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立法”。2021年10月,《“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提出了实施商业秘密等专项工程。
  一个个市场主体的创新发展,将汇聚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能。“商业秘密保护事关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事关国家整体竞争力提升。”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大统筹协调和改革探索力度,推动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立法,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创新商业秘密保护机制,不断创新和丰富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内容,为优化我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本报记者 倪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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