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莆市监罚告〔2021〕3015号
莆田市城厢区王满云废品回收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302MA33X70L60)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电子台秤案,于2022年4月14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莆市监罚告〔2021〕3015号),拟对你单位做出如下处罚: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因本局采取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莆市监罚告〔2021〕3015号),请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濠浦社区三亭街193号
联系人:刘利洪、官金粦
联系电话:13859895568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