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6月17日 A1版)

  本报讯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在全自治区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打击力度,规范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和社会舆论关注,针对《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申请”若干情形,着力整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等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重点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牟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较为典型的案件。
  专项行动期间,吴忠市市场监管局红寺堡区分局调查发现,辖区内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提升产品知名度,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举办期间,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组委会已注册商标“冰墩墩”近似的“杞墩墩”商标,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且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鉴于该公司恶意抢注北京冬(残)奥会组委会相关商标的行为违反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红寺堡区分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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