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6月28日 A1版)

  本报讯 (记者 周 妍)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药监局。
  通知指出,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明确,由国务委员王勇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副秘书长王志清,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利,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担任副组长,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药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地方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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