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按需维保“熔断机制”的探索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6月28日 A6版)
  

一、按需维保改革背景
  (一)基本背景
  根据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在电梯使用故障中,制造质量及安装问题与保养和使用问题比重约为4∶6。行业从业人员也都听说过电梯“三分质量、七分维保”的说法。可见,电梯维保不到位是引起电梯故障的主要原因。随着社会发展,无论是住宅商业体还是生产型企业,均需要“向上”高质量发展,电梯数量将继续呈上升趋势。例如江苏省常熟市电梯总量达1.2万台,并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固定周期、固定项目”的传统维保模式已不适应电梯行业快速发展所面临的新挑战,也无法满足群众对乘梯安全性、舒适性的新需求。
  (二)按需维保模式的优势
  按需维保是技术、市场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开展按需维保的电梯维保单位可根据电梯安全状况,结合设备运行状况、使用单位需求等因素,以提高电梯安全性、长久性、可靠性为目标,科学化确定维保项目、内容和周期,打破“固定周期、固定项目”的限制。按需维保模式可让电梯维护保养与电梯实际安全状况形成良性互动,合理分配维保资源,缓解维保人员紧缺现状,更好应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各项难题,提升电梯维保行业整体水平,增强电梯安全可靠性,提升市民乘梯体验。
  (三)国家推行按需维保机制的相关政策文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关于“改进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模式”的重点任务要求,2020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监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此前已有部分地区试点的基础上,要求全国范围内开展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的试点。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电梯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维保工作质量的通知》提及“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查验维保单位履行承诺的实施情况,对未按承诺实施维保、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重、所维保电梯检验不合格的单位,将其退出按需维保试点并向社会公开。”由此让电梯按需维保“熔断机制”有了依据。
二、按需维保开展条件
  总结各地开展电梯按需维保的经验,主要包含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和参与试点电梯等三方面的要求。其中,要求维保单位有合法资质且不得在分类监管中被评为C类(含)以下等级;要求使用单位明确使用责任主体,并且自愿参加;要求参与试点的电梯处于正在使用状态和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并安装有基于物联网的远程监测系统。熟悉按需维保的条件,可以更好地确立何时或者何种情况下熔断。
  1、维保单位达到一定考核评价等级并在相应区域内有足够的有技术有经验的维保人员。这是一项“人”的基础,因为按需维保情况下,预判出影响电梯运行、导致电梯故障的因素成为预防电梯出现故障的前提条件。有经验的维保人员可以通过对所维保电梯多年的维保经验和熟悉程度,对于实施电梯按需维保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电梯处在使用状态且检验合格是“物”的基础,同时电梯需要纳入物联网系统内。通过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汇总电梯运行后台数据,对电梯的运行次数、负荷情况、单个部件的运行频率等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帮助维保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维保,并逐步建立远程诊断分析系统。
  3、使用单位自愿申请、监管部门监管到位是“头”和“尾”。这两个主体是按需维保“熔断机制”中的关键。按需维保各项记录要公示,以此作为区分人为故障或不可抗力故障的重要依据之一。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要对电梯实际运行状态、故障记录和生命周期中的大修改造费用等情况进行公示,监管部门将公示中的达标情况与维保单位考核评价等级相结合。
三、按需维保“熔断机制”
  何为“熔断机制”?针对本文探讨的按需维保“熔断机制”,笔者认为就是为了防止按需维保在不能达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所要求的保养效果时所采取的停止措施。
  1、法定熔断:又可分为设备熔断和人员熔断。设备熔断又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灾害及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设备损坏,另一种是法定检验机构(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在定期检验过程中发现电梯检验不合格或者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人员熔断也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维保单位不按照规定维保,问题严重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的;另一种是监管执法人员一年内接到两次以上投诉举报,经查实为维保质量原因造成的。
  2、技术熔断:物联网设备可以及时收集电梯运行的数据,如果通过大数据分析,检测到电梯运行故障次数增加,关人困人情况次数较多,就需要及时发出预警。此种类型,最终还是要结合专业人员具体分析,梳理数据之后确定非正常现象再进行熔断。
  3、服务熔断:一种是电梯使用单位主动申请,在按需维保未成法定事宜情况下,应该赋予使用单位这个权利;另一种是电梯维保单位主动申请,因为电梯维保单位是对电梯整体运行情况很了解的一方,其在按需维保过程中,发现无法达到很好的维保效果,可以给予其申请熔断的权利。
四、维保熔断后续处理
  1、技术熔断和服务熔断出现后,进行相关技术修理,电梯使用单位再次主动申请(同一个检验周期内只允许一次)的,经评估合格后可再申请按需维保。
  2、法定熔断情况出现后,无论是重大维修还是案件办理过程中,均不得再次申请按需维保。在相关事宜处理完毕之后,需要经过至少一个检验周期的时间才可以再次申请按需维保。
  3、对于由于维保单位原因导致按需维保熔断的,应该纳入信用管理,计入电梯维保等级考核评价系统中,逐步形成良好的维保市场环境。对优秀按需维保单位也给予相应的考核加分,促进良性循环。
  市场监管部门既要受理电梯按需维保的申请,又要持好熔断这把“刀”,在出现上述情况时“当断则断”。平时要加强对电梯按需维保单位的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按照其公开的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承诺开展维保。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向辖区电梯制造、使用和维保单位宣传相关政策,取得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支持理解。

□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监管局虞山分局 王人文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