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地联合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8月13日 A2版)

  本报讯(记者 颜 伟 通讯员 张文婷)8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成德眉资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2022版)》和《成德眉资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2版)》。两项清单的出台,有助于加速法治同城化建设,推进助企纾困工作。
  一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对最新政策规定不熟悉或一时无心之举,出现非主观故意违法违规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在这种情况下,实行“首违不罚”或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就相当于给上述市场主体自我纠错的机会,能在严守监管执法底线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基于上述考虑,成都、德阳、资阳、眉山四市联合出台《成德眉资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2022版)》,清单包含39条,主要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广告、价格、计量、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等业务领域。清单在《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16项内容基础上,扩展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广告等领域中的“首违不罚”事项,增加在价格、专利、计量等领域中的“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明确,不予行政处罚信息不需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此举让市场主体更能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成德眉资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2版)》,是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内市级层面联合印发的首个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清单明确了价格、无证经营、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中的9个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事项及其适用条件。清单还针对不同业务领域特点,设置对应的特殊条件,强调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
  据了解,此前成都市多次出台相关举措,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企业对减轻经营负担,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需求更加迫切。两项清单的出台,是四地聚焦法制领域同城化发展、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的新举措,也是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有力举措之一。
  另据了解,四地市场监管局还签订《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市场监管法制工作合作协议》,以打造“1+ N”法制协作体系为核心,推进区域法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强化新业态、新模式、新领域中的法制研究、协作,旨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为四地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创造更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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