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例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1月05日 A1 版)

  本报讯 (记者 孙 彦)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四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案例全文详见二版)
  此次公布典型案例10件,涉及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河南、湖南、海南、甘肃等地相关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包括销售不合格口罩、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销售药品、哄抬价格、涉嫌仿冒混淆、涉嫌广告违法、未明码标价等。
  其中,在“河南省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案”中,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通过线上药帮忙App平台向全国医药零售、诊所等批发销售布洛芬,其先后两次涨价,将布洛芬片价格从去年12月10日的2.33元/瓶至2.43元/瓶,涨至去年12月17日至24日的19.8元/瓶。涉案布洛芬数量达30600瓶,此举导致大量终端布洛芬价格大幅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影响恶劣。该公司在进货成本不变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给予警告、罚款26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案件查处力度,坚持从严从快,保持高压态势,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有效发挥震慑作用,切实规范涉疫物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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