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全链条信用监管新机制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3月17日 A4版)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水平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构建全链条信用监管新机制。
以信息归集为重点 夯实信用监管基础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一码关联、全量归集”总要求,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牵引,细化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分类,涵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信息,包括基础信息65类、行政许可信息58类、行政处罚信息524类、抽查检测信息80类。联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加强数据统一归集,解决信息重复录入问题。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联通省“互联网+监管”“两法衔接”、一体化政务服务、信用中国(河北)等平台。截至2022年底,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共归集公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13.65亿条。
  针对政府部门间、政府与经营主体间、经营主体与社会公众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拔掉数据烟囱,整合内部“三品一特”、投诉举报等企业信用风险信息,拓展归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大型平台企业等方面掌握的涉企信用信息,促进监管由政府“一元单向管理”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交互共治”转变。
以分类监管为抓手 推进实施精准监管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制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原则、风险等级标准,按照由低到高的风险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构建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管理模型,建成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全省230.39万户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全量导入系统,为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提供系统支撑。2022年全系统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抽查企业次数占“双随机”抽查企业次数的88.3%,抽查问题发现率由22.66%提升至38.89%。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三品一特”以及价格、广告、认证、知识产权等监管有机结合,制定分类监管措施清单,基于信用风险分类明确“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80%,增加对重点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处不在”“无事不扰”。
以融合赋能为引擎 推动实现全链条监管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嵌入行政审批系统,推行事前信用核查,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导入各业务监管系统,作为实施事中监管的重要参考。2022年依法将24.93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各类业务办理过程中行政审批系统提示严重违法信息9531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78714人次。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将开展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市场监管行动,统筹推进“三个监管”,打造“信用+智慧”监管标杆,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应归尽归、依法公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通用+专业”指标体系和管理机制。推动“三品一特”等领域“业务标签+全景画像”多场景分析应用,推进构建“一码识信用”“一库清底数”“一图知风险”监管格局,提升市场监管整体效能。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庞彦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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