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信心 稳经济 促发展

——山东省烟台市着力打造“放心消费在烟台”品牌纪实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3月22日 A2版)

  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一头关联经济增长,一头系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追求。
  3月14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山东省烟台市此次测评得分为89.17分,排名全国第四、全省第二,测评得分和位次逐年提升。
  “消费者满意度”,是一个城市消费环境的“口碑”。唯有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才能助力消费市场越燃越旺。2022年,烟台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48.42亿元,比上年增长0.5%。
  积极推动扩内需促消费,是当下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政府工作报告》将“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摆在第一位置。为此,烟台市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下大力气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持续释放消费活力,让消费“马车”疾蹄奋进。
坚实迈出两大步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显而易见。测评消费者满意度,某种程度上是对一座城市消费吸引力和竞争能力的测试与验证。
  测评结果显示,烟台市获得89.17分,位列全国第四。2021年,烟台以85.29分位居第六,2020年则以83.11分位居第八。
  “从第八升至第四,烟台在全国排名创造了历史最靠前名次。”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高冬表示,烟台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得分和排名的逐年提升,表明烟台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消费环境正在持续优化,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正在不断满足,这也是多年来市委、市政府持续推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治共建的结果。
叫响“放心消费在烟台”品牌
  犹如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久久为功,优化消费环境也并非一朝一夕就可成就之事。
  “我们倡导全市经营主体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广泛开展诚信经营承诺、亮诺、践诺行动。”高冬介绍。目前在全市范围共有53.65万家经营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4974家,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单位达22768家。
  烟台市积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增加高品质消费品供给,还始终把安全发展贯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守牢消费安全底线。去年,烟台市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单位12754家,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398家,初步实现广大消费者就近投诉、就地解决、一站办好。全市政府门户网站、来信来函和12315互联网平台等渠道共接收群众诉求28773件,已办结26012件,处结率达90.4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0多万元,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逐渐形成,城市消费红红火火、充满蓬勃活力。
打造10个放心消费美食示范街区
  随着经济恢复好转,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加重要,一系列务实举措正成为烟台提振消费信心的有力抓手。比如,启动十大促消费工程,围绕“衣食住行文体康美”八大领域,通过打好政策“组合拳”,提振消费信心;出台促消费扩内需“15条”,聚焦汽车、购物、餐饮等领域,通过发放消费券、资金奖励等措施,促进商贸流通业复苏发展……
  除了政策加持,把“规范市场、保护权益”落实到每一天,让消费者真切感受到消费环境的改善,也是提振消费信心的重要方面。
  “烟台将分析、运用好中消协全国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加强放心消费示范区域建设,持续优化消费环境。”高冬说。下一步,烟台将在芝罘区、开发区等区市,以经营地方特色餐饮美食的街区为重点,倡导经营者开展承诺亮诺活动,打造10个放心消费美食示范街区。努力保持12345热线考核解决率、满意率两个100%,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和完善产品设施安全可靠、人民群众放心消费的安全大市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孙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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