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部门要求推动特色食品产业发展
本报讯 3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发布,旨在引导地方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推动形成“百花齐放”的特色食品产业发展格局,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独特饮食文化,充分释放产业发展潜力,推动全面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指导意见》明确了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百亿龙头、千亿集群、万亿产业”的地方特色食品发展格局,培育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2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地方特色食品品牌和地方特色小吃工业化典型案例。
《指导意见》还提出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提升技术、装备和设计水平,强化质量安全保障,培育特色品牌文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广新业态新模式七个方面20项主要工作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对培育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作出明确部署,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一是支持企业巩固与商超、便利店、社区生鲜等传统渠道的合作,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产销对接。二是挖掘地方特色食品的健康养生、休闲观光、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等功能。三是打造集食品品鉴、文化创意、社群交往等功能于一体的地方特色食品消费场景。
□叶 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