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检验和安全技术评价典型案例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3月30日 A4 版)

  定期检验发现聚氨酯缓冲器不符合要求
  2022年4月,南京市特检院对建邺区怡康街80号横塘西苑2幢2单元的一台乘客电梯实施定期检验,发现电梯底坑聚氨酯缓冲器剥落、破损,判定为不合格。经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整改,于2022年4月复检,判定为复检合格。
  监督检验发现自动扶梯紧急停止装置未设置永久性中文标记等不符合要求
  2022年9月,南京市特检院对秦淮区瞻园路9号卓冉奥莱商场的一台自动扶梯实施监督检验,发现自动扶梯紧急停止装置未设置永久性中文标记、出入口未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等不符合要求。整改后,该自动扶梯于2022年9月经监督检验合格。
  老旧电梯安全技术评价发现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绝缘电阻、制动器监测装置等不符合要求
  2022年3月,南京市特检院受南京市秦淮区金龙农工商公司委托,对秦淮区双龙街2号双龙科技产业园6号楼2单元的一台乘客电梯实施老旧电梯安全技术评价,发现存在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绝缘电阻、制动器监测装置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以及曳引钢丝绳锈蚀和断丝、控制柜继电器和接触器老化、底坑缓冲器破损老化等问题,存在Ⅰ级风险24项和Ⅱ级风险7项。依据《南京市电梯安全技术评价规程》,该电梯安全级别为V级,综合考虑该电梯使用年限、使用环境及设备现状,建议使用单位更新电梯。使用单位于2022年7月对该台电梯实施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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