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14项举措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4月11日 A1版)

  本报讯 在福建,个体工商户只需在福建“金服云”平台扫一扫“贷款码”,就可以发布融资需求,相应金融机构就会主动开展融资对接……像这样的个体工商户金融创新服务还将越来越多。这是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举措带来的新变化之一。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福建银保监局、福建省金融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支持稳增长扩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举措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了具体措施。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福建省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出台《通知》,从提升个体工商户信用品质、拓展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完善金融服务增信机制五个方面推出 14 项举措,努力提高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水平。
  在加强信用机制建设方面,《通知》要求福建各级金融监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协作,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指导,及时协商解决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中存在的信用机制问题。设立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观察点,多部门联动开展“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月”活动。
  在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方面,《通知》提出,将在福建“金服云”平台推出“闽商易融”贷款码,个体工商户扫“码”发布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运用平台数据主动开展融资对接。在商业聚集区、专业化市场、菜场集市等区域建立信用方案,探索开展小额信用、批量准入的“整圈”授信方式。深化“网络+网格”模式,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服务对接,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例,满足个体工商户“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
  在完善服务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要把经营能力、信用状况等作为个体工商户准入的重要依据,避免对抵押物、质押物的过度依赖。对依法无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应比照个体工商户,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金融支持。提升数据处理和信息挖掘能力,进一步简化个体工商户信贷流程。鼓励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专项激励费用等方式,提高基层机构和人员工作积极性。切实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和贷款全流程管理,不得向无实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发放经营性贷款。
  在强化保险保障方面,《通知》强调,各保险机构要根据个体工商户特点和创新创业需求,提供财产、责任、安全、人身及健康等相关保险保障。鼓励保险机构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
  在深化银担合作方面,《通知》明确,鼓励银行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深化“总对总”业务合作,积极创设符合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的特色担保业务产品和合作模式,进一步扩大业务合作范围,并保持较低担保费率。

□陈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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