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知识产权工作“信”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知识产权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对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我国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统筹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个监管”,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为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机制 夯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指出“要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都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作出重要部署。
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明确知识产权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立足自身职责,推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
2022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将加强专利申请领域信用监管和强化代理机构行为监管作为重点工作,持续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规范专利申请秩序。
2022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发布,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从事专利、商标代理并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的行为等6种行为列为失信行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从事严重违法专利商标代理行为,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有履行能力,但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裁定等行政决定后拒不履行或者逃避执行,严重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信力的”这两种行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列入、通报、听证、送达、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移除等程序均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办理。
2022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印发《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对于商标代理机构提交恶意注册商标申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事严重违法商标代理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按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重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类监管机制,按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2022年10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根据不规范经营或执业行为、机构经营异常情况、受行政或刑事处罚、行业惩戒等负面信息予以扣减。
2022年12月1日,《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施行。《规定》丰富了商标代理监管手段,细化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通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年度报告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工作,加强信息公示,健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查处情况通报、业务指导等协同配合机制。
利剑高悬 强化惩戒
失信惩戒是强化信用监管制度的重要手段,总局抓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制度建设,使失信主体“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
2022年10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实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措施,将国瀛知识产权服务(云南)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2023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依法依规将重庆企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台州京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取消评优评先等管理措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重庆企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行为是在为委托人办理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伪造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台州京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是以快递到付收取货款的形式,大量邮寄自行设计的“商标终止文件”,以引人误解的方式诱使收件人签收以招揽商标代理业务。上述两家代理机构的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受到相应处罚,被认定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023年2月8日,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2022年度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2件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侵犯知识产权的孟某某等4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安庆市开发区宏盛百货经营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2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的通告》和《关于依法驳回涉冬奥会、冬残奥会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要求,对涉及山东的86名商标恶意注册申请人立案查处,对其中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6名申请人依法从重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获得广泛关注,产生良好效应。
在推进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持续优化方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不断作出有益探索。
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四省市共同签署《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一体化建设框架协议》,推进信用监管信息互通、信用监管经验成果共享。根据协议精神,四省市共同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联合监管,推进信用监管经验成果互鉴互享。
2022年1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实施后,为强化知识产权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会签合作备忘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12名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著作权罪的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2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纪要》。2022年11月9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温岭市人民法院建议,向严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江某某发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这是浙江省内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管局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首个案例。
2023年3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涉及食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知识产权等领域。其中,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管局将销售假冒白酒的太原市小店区楷超商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公开曝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大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以信为本 深化协同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完善以“守信获益、失信难行”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将有效增强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意识,推动“信用中国”“法治中国”的建设步伐。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在“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这一部分,提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净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在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主体的信用体系包含事前承诺、事中监管、事后联惩等多个环节,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过程,对于打通全链条保护和构建大保护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知识产权信用建设也在稳步推进。
2023年3月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座谈会要求,要围绕市场监管工作的着力点,加强信用监管工作统筹谋划,推动改革创新,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信用监管机制。这也是2023年知识产权信用机制建设的方向和要求。
2023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提出“深化代理行业信用协同监管”,明确对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失信情形的,及时将其列入名单,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沿着法治轨道前行,知识产权信用机制必将更健全,也一定能够推动知识产权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本报记者 李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