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及相关用水中12种卡因类麻醉剂及其代谢物的测定(BJS202110)解读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系列解读之十二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05月11日 A4版)

  由于水产品品种分布的多样性,鲜活水产品跨地区、长时间运输已成为常态。为提高鲜活水产品在长距离运输过程和水产养殖中的存活率及商业价值,国内外水产行业采用麻醉剂使水产品在运输过程和养殖中麻醉。在水产养殖和水产品活体运输过程中,麻醉剂的合理使用可降低养殖动物在采卵、采精、采血、运输等操作过程中的应激反应,减少对其伤害,提高存活率,为渔业带来诸多便利。卡因类麻醉剂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渔用麻醉剂,具有麻醉效果好、操作方便、可迅速麻醉和复苏等优点,但其安全性存在争议。
什么是卡因类麻醉剂
  卡因类化合物是临床上常见的一类局部麻醉剂,能在不同程度上抑制动物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具有作用效果快速、成本低、操作方便等特点,被广泛使用,主要包括间氨基苯甲酸乙酯甲磺酸盐(MS-222)、苯佐卡因、普鲁卡因、利多卡因、丁卡因、辛可卡因、布比卡因、丙胺卡因、罗哌卡因等。其中,以MS-222和苯佐卡因最为常用。MS-222作为美国FDA批准唯一可用于食用鱼的麻醉剂,具有性能好且安全性高等特点,其被鱼类吸收后可在一定时间内代谢为间氨基苯甲酸,排出体外。苯佐卡因是三卡因(MS-222活性成分)的异构体,作为渔用麻醉剂,使用早于MS-222,其在鱼体内的代谢物为对氨基苯甲酸和对乙酰氨基苯甲酸。
监测意义
  尽管卡因类麻醉剂被广泛使用,但其安全性有待进一步确证。研究表明,水产品在被宰杀之前使用MS-222后若没有进行有效代谢,人体摄入过多就会在肝脏中蓄积,对机能产生一定损害。因此,世界各国对其应用于食用水产品较为谨慎,规定使用过麻醉剂的水产品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休药期才可上市,如:美国规定使用过MS-222麻醉的鱼在10℃以上暂养水中的休药期为21天;加拿大要求休药期为5天;英国要求休药期为70度日(水温与停药天数的乘积)。国外除MS-222和苯佐卡因外,其他卡因类麻醉剂未被纳入允许使用范围;加拿大规定,鲑鱼的皮与肌肉中MS-222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ppm。其余卡因类麻醉剂均未查阅到相关残留控制限量。
  我国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了利多卡因、普鲁卡因、丁卡因为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其中利多卡因适用的动物种类为马,普鲁卡因、丁卡因适用的动物种类为所有食品动物。除此三种卡因类麻醉剂外,尚无其他卡因类麻醉剂的限量标准。
方法概述
  BJS 202110是适用于水产品及相关用水中9种麻醉剂及其3种代谢物的检测方法。目前,国内尚没有MS-222等多种卡因类麻醉剂及其代谢物的检测标准,该方法为国内食品中检测卡因类化合物最多的检测方法标准。本方法适用于鱼、虾水产品,以及养殖和运输用海水或淡水中MS-222及其代谢物间氨基苯甲酸、苯佐卡因及其代谢物对氨基苯甲酸和对乙酰氨基苯甲酸、氯普鲁卡因、普鲁卡因胺、利多卡因、辛可卡因、布比卡因、丙胺卡因、罗哌卡因共12种化合物的测定,尽可能涵盖了市面上可能违规使用的水产品及卡因类麻醉剂的种类。
  基于化合物的化学特性,以及水产品和养殖水的基质特性,综合考虑成本、环保、快速等因素,采用固相萃取技术和QuEChERS前处理技术,分别建立了适用于水产品和养殖水中通用性强、重复性好的两种前处理方法,并选择专属性强、灵敏度高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作为分析手段。
  方法中,水产品试样经乙酸钠缓冲溶液提取基质中的卡因类麻醉剂及其代谢物后,离心取上清液经正己烷除脂,固相萃取柱净化,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检测,外标法定量。养殖水用1%甲酸乙腈溶液提取其中的卡因类麻醉剂,提取液经离心、浓缩后,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检测,外标法定量。
操作要点
  本方法使用的标准品可能存在同物异名的情况,可参考附录A提供的CAS号或化学结构进行核对。不同来源标准品的盐根可能不同,导致CAS号不同,不影响检测及使用,但要注意化合物的纯度要求。
  该方法中MS-222和苯佐卡因、间氨基苯甲酸和对氨基苯甲酸互为同分异构体,在建立色谱系统时,应确保待测化合物中两对同分异构体色谱峰有效分离,防止基质干扰峰对定量结果产生干扰。
  为获得更好的回收率,试样净化浓缩时,氮吹应吹至近干,完全吹干会降低个别化合物的回收率。此外,水样基质在加缓冲盐提取时,应注意立即涡旋混合,防止结块影响回收率。
  为降低背景干扰及基质效应,流动相使用的试剂应尽量选用优质且质量稳定的色谱纯试剂。本方法提供的质谱条件为推荐条件,因实际应用中所使用的高效液相-质谱联用仪的品牌各不相同,仪器的参数指标各不相同,当采用不同质谱仪器时,仪器参数可能存在差异,测定前应将质谱参数优化到最佳,以满足方法要求。
  在方法的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各检测化合物在不同品牌和型号的质谱仪存在响应差异,应注意待测化合物的进样浓度,避免阳性样品污染检测系统。可在仪器检测过程中注意穿插空白,监控系统是否有残留影响。如发生残留现象,应通过单因素改变的方法逐级排查污染源位置:进样系统、色谱柱、流动相、管路、质谱离子源等,并及时消除残留影响。若阳性样品超过标准曲线范围,可选用同类型的空白基质提取液进行适当的样品稀释后测定。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张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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