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执法协作 推进区域协同
——淮海经济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工作综述
淮海经济区是中国最早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之一,涉及江苏省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山东省济宁市、临沂市、菏泽市、枣庄市,河南省商丘市,安徽省宿州市、淮北市共10个城市。2019年7月31日,淮海经济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筹备工作会议召开,构建淮海经济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基本框架。执法协作机制建立3年多来,各地同向发力,实现10城市部门执法协同、合作共赢。
互动共建 同轨运行
聚焦“一体两翼”,构建平战结合执法新平台。2019年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举办的淮海经济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启动仪式暨市场监管区域执法协作工作研讨座谈会在徐州市召开,10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淮海经济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协议书》。随后,在总局《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引下,10城市创新丰富机制内涵、强化协作能力提升,致力构建区域高标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以联席会议轮值、专项行动联动机制为“主体”,以构建日常备勤和应急处置平台为“两翼”,确保平时和战时(重大突发事件)一体推进,保障执法协作高效运转。
搭建“四梁八柱”,建好务实管用协作新机制。淮海经济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主要是通过协同整合10城市市场监管执法力量,以“共守底线、共享资源、共谋协作、共同发展”为原则,以“思想联通、组织贯通、履职互通、协作畅通”为支撑,以实现“守住底线、营造环境、规范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发展”为目标,围绕建立执法信息交流、执法联查联办、执法人才汇集等机制,构建监管信息互联、资源互通、执法互助、优势互补为“四梁八柱”的区域协同执法工作格局。
推进“互惠多赢”,打造协同合作区域新样板。淮海经济区10城市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通,为开展区域协同执法奠定了基础。2021年以来,各市以“监管执法联动、重点领域协管、市场信息共享、双招双引互助,逐步实现一体化高标准市场体系”为目标,促进市场监管工作互惠互助、合作共赢。
互联共享 同向发力
畅通案源交换渠道。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淮海经济区10城市认真落实总局部署,闻令而动,协同联动。据统计,各市近年来开展执法协作158次,数量之多、联动之频,前所未有。
疏通业务交流瓶颈。淮海经济区10城市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互学互鉴活动,建立执法协同协作微信群、淮海经济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平台,召开执法协作联络员会议,举办执法稽查人才库成员联合培训班,开展执法典型案例交流,编印多期执法协作案例汇编、执法稽查工作提示等资料供大家学习借鉴。人才队伍能力的提升,为区域执法走入正规化、制度化、品牌化奠定了基础。
贯通人才交汇路径。淮海经济区10城市建立由101人组成的市场监管执法稽查人才库,制定《淮海经济区市场监管执法稽查人才库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区域重大案件会商及疑难案件指导、线索通报、证据移送、交流培训、业务研讨等活动,打造一支跨区域高水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人才队伍,为深化执法协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互济共治 同频共振
着眼“清源头”,延伸前伸推进协同执法。淮海经济区10城市统筹各地执法稽查资源,依托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发挥区域执法“一盘棋”作用,着力加大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提高精度;加大对跨区域、团伙性、系列性大要案办理力度,“清源头、摧窝点、破网络”,实现协查联办案件有效突破。
突出“打典型”,重点重拳推进协同执法。淮海经济区10城市充分发挥执法协作机制轮值单位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开展包括保障食品安全在内的多项执法协作,开展药品“雳剑”专项行动以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集中优势兵力集群作战,组织查办一批在全国具有标志性和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突出“利长远”,常态长效推进协同执法。淮海经济区10城市在深化执法协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打基础利长远,建立完善多领域合作机制,推进协同执法常态长效。2020年,10城市成立淮海经济区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联盟,合力打造区域消费品牌,协同开展商品服务社会监督,联手推动消费投诉纠纷化解和消费知识宣传教育。2021年,徐州、临沂建立跨区域电商家具提升协同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各市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执法标准化课题研究,建立统一适用的执法事项规范、流程规范、文书规范、裁量规范、公示规范、数据规范等,实现区域执法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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