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詹惠梅(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石溪乡石溪村16号):
因青田县华庭银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本局已立案调查,依案情调查需要,需对你进行询问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依法作出青市监询通〔2022〕01104号《询问通知书》,要求你于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上道临江东路48号青田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五楼询问室接受询问调查。
因无法直接送达,也无法邮寄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上述《询问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你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