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沙盒监管探索
今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作为指导我国质量工作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掀开了建设质量强国的新篇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在关于“优化质量监管效能”中提出“建立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这为做好汽车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应汽车新兴技术科技发展趋势,积极妥善应对监管在支持创新和防控风险上的冲突,更好地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指明了发展方向。
一、汽车安全沙盒监管的意义
当前,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加快融合发展,传统安全问题与新型安全问题叠加,汽车安全形势复杂多变。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完善汽车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安全监管方式,我国在汽车后市场阶段,针对车辆应用的前沿技术,探索建立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启动汽车安全沙盒监管试点申报的通知》,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汽车安全沙盒监管是在汽车后市场阶段针对车辆应用的前沿技术进行深度安全测试的机制,主要目的是引导企业查找问题、改进设计、降低风险。汽车安全沙盒监管通过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助于增强汽车产品质量竞争力,提高汽车产业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是贯彻落实加快构建与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说,沙盒监管有如下三方面的意义。
一是汽车安全沙盒监管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了容错空间。汽车安全沙盒监管的实施,为那些不触碰安全底线、“未知大于已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开辟了绿色通道,有利于避免因规则滞后或规则缺失而阻碍创新发展,本质上就是为创新营造宽松的环境,为汽车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提供必要的发展空间,有利于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二是汽车安全沙盒监管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了纠错空间。汽车安全沙盒监管为特定创新主体在真实市场环境下设置一个风险规模可控的“安全空间”,允许其在“安全空间”内对前沿技术、新功能与新模式进行深度测试,并由创新主体和监管部门共同解决深度测试过程中发现的潜在安全风险,有利于更早地将前沿技术引发的质量安全问题纳入监管范围,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倡导最佳安全设计实践。
三是汽车安全沙盒监管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监管制度创新。汽车安全沙盒监管针对车辆应用的前沿技术或新功能新模式可能存在的潜在未知风险进行深度安全测试,尽早发现安全风险,将被动监管转变为主动监管,是对后市场汽车安全监管的必要补充;针对目前尚无准入测试的车辆应用的前沿技术或新功能新模式进行深度安全测试,鼓励企业主动排除产品安全风险,进一步优化新技术新产品新功能测评方法,提升安全标准,这是对前市场汽车安全监管的必要补充。
二、下一步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决策部署和“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目标任务要求,支撑总局持续优化汽车安全沙盒监管治理体系,推动沙盒监管政策法规更加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更趋完备,联动机制更加完善,助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优化研究。深入剖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现状,厘清安全沙盒监管在安全监管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与已有监管体系的衔接关系。在此基础上,探索在产品质量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过程中增加沙盒监管的相关内容,并提出相关立法修法建议。
二是强化汽车安全沙盒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围绕沙盒监管实际需求,夯实技术机构与深度测试机构的能力建设基础,发挥技术专家对申报材料技术评估、深度测试跟踪与技术辅导以及质量服务技术能力。
三是完善沙盒监管试点执行技术规范程序。随着沙盒监管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针对过程管理中的技术评估、深度测试、效果评价等关键程序,明确配套的规范细化技术要求,厘清政府部门、第三方测试机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责任,为沙盒监管制度的实施提供保障。
□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董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