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刘超(身份证号码:370125198807115910):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山东鸟语花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鞋子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本局对你公司做出下列行政处罚:
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73131元,上缴国库。
因你公司已注销,且我局采用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莆市监处〔2021〕11271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之内来我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你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
联系人:陈永威、郑锋 联系电话:05942561918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