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部门推进放心消费创建
本报讯 7月20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外表示: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等27部门联合出台《“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深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突出四个重点,细化制度措施,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
坚持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山东省将进一步明确经营者创建活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规范作用、职能部门监管作用、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及消费者组织和媒体、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构建放心消费环境共创共享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山东省将从影响消费安全和消费质量的虚假宣传、霸王合同、价格欺诈、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突出问题着手,督促经营者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并依法查处各类消费侵权行为;注重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坚持边治理边规范,积极探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
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提升。山东省将以质量安全、明码标价、计量准确、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导向,积极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领带动领域创建、行业创建、区域创建,不断提升创建整体水平。
坚持标准引领、分类推进。山东省将持续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体系建设,引导经营者按照标准建立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参与创建经营者的培育指导,提高创建实效。
据悉,山东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还将从强化扩面提质、监管规范、创新引领、保障支撑四个方面重点发力,推动树立优化消费环境“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凝聚各方合力;完善放心消费创建激励措施,加强创建工作经费保障;通过培树典型和加大宣传,营造创建活动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在山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宋 锋